作者:余道安
夕阳如血,战场上无数的残兵败将等待胜利者的发落。
大部分叛军溃逃入森林。少部分如霍华德的直系被抛弃,变成了战俘。
霍腾也看到了自己的家人。
父亲老马迪,和嫂子阿梅利亚。
只可惜,母亲、哥哥、叔叔和远亲等,全都战死沙场。
看到霍腾到来,两人表情复杂。
马迪不太敢看儿子的表情,阿梅利亚则是有些警惕与敌视。
康诺莎兴奋的小跳着,像少女般走到霍腾面前,说:“霍腾,跪下!”
她拿起一柄短剑。
这是要授予霍腾封地了。意味着霍腾正式脱离教会,从修士回归骑士家庭。
大家纷纷眼热的盯着霍腾。
然而,就在所有骑士的见证下,霍腾却拒绝下跪。
他挺直腰杆说:“不,我拒绝。”
第十二章 嫂子,这什么意思?
拒绝?
众骑士大吃一惊。继而窃窃私语,难道康诺莎的某些行为,激怒了霍腾?
老爹马迪,嫂子阿梅利亚等人也是又奇怪,又愤怒。这个家庭需要新的顶梁柱,霍腾拒绝回归,可是在怨恨马迪将他送入修道院吗?
无论如何,对于风雨飘摇,刚刚经历了惨烈内战的哥廷根郡来说,霍腾的存在至关重要。他有聪明才智,文武双全,还有一群追随者。在这个极容易爆发抢劫战争的夏天,更能保住大家的农田收获。
康诺莎女伯爵看着表情淡然的霍腾,气得脸颊通红,几朵怒云飘在眉心,绿宝石的眼眸水光闪烁,眼角甚至有泪光痕迹。
年轻的女伯爵没想到,地位不高的霍腾,竟敢违抗她的敕封?这对于康诺莎心态上的打击,甚至远大于霍华德的反叛。毕竟霍华德的反叛有迹可循,而且不算罕见。
但违抗敕封,却是极其罕见的。这意味着封臣对主君的完全不信任,以至于主动放弃唾手可得的封地。
在这个封建的时代,君择臣,臣亦择君,没有能力让封臣接受敕封的领主,会受到何种的轻视?
康诺莎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你说什么呢!”闪光骑士琼丝急急忙忙的走过来,搀扶着霍腾就要一起下跪。
“不。”
霍腾仍然摇头。他盯着康诺莎的脸,声色清亮,有理有据的为自己辩解:“我哥哥刚刚战死,我就回家入继,我认为这对我哥哥,尤其是阿梅利亚女士来说不公平。我更倾向于等我有孩子以后,将子嗣过继回博文登村。其二,我是修道士,我的学习关系还在哥廷根修道院,而修道院那边……斯寇克院长的事情您也清楚,我觉得先理清修道院比我在哪更重要。最后……我更倾向于为全领地提供服务,不拘泥于一个村落。”
总体上,霍腾不回去,就是三个理由。
第一,太早回去,好似巴不得哥哥战死似的;第二,修道院那边,还有斯寇克这个大麻烦没有解决;第三,霍腾想当宫廷首相,管理整个领地。
而且,在这背后,依然有两个深层的理由。
霍腾并不认为,博文登家族离得开他,所以表面上回不回去都没必要,不如让阿梅利亚去管理,自己再把子嗣填进去;其次,霍腾掌握全郡的内政权力以后,还能给家族带来更多的利益。
这些头脑简单的骑士,当然想不到霍腾的顾虑,他们只觉得这小子脑壳傻。
说句难听的,谁不期待自己的兄弟嗝屁,自己好去继承家业?
霍腾倒可好,不但不继承,还要把孩子送回去,这不是赔两回本吗?
老马迪头发都气白了一半,他觉得儿子是真的怨恨自己了。
只有担忧自己的阿梅利亚,似懂非懂的听明白了霍腾的意思。
而康诺莎自己,则吃惊于霍腾的大局观。
没错,还要斯寇克需要处理。
而在中世纪,任何事情但凡与教会关连在一起,就会变得极其麻烦。斯寇克明面上没有任何动作,康诺莎不但得对他笑脸相迎,如果想继续获得修道院在宗教信仰、铸造、医药等方面的支持,就还得送钱送土地。
这何其憋屈?
康诺莎看着沉着的霍腾,再一次心底震撼。
他算的比康诺莎还远。
“好,我正式任命你为我的宫廷牧师,霍腾修士,我期待你的表现。”康诺莎转身骄傲的走向那些败军,收拢降兵和投降贵族去了。
其余贵族也急忙追随而去。
只有闪光骑士琼丝焦虑的责备霍腾:“你以为贵族世界好混吗?多少人一生都没有获得领地的机会啊。”
“不着急。”霍腾微微一笑。
就是自信。
当大胜结束,就是瓜分战利品。
霍腾的属下由于出力最多,获得了最多的战利品。但霍腾本人拿的不多。
那些被俘虏的贵族缴纳赎金以后,各自回家躲起来。这笔生意里,霍腾拿到了六十余枚金币。
最后,博文登村破损严重,各地贵族也都散去,唯独康诺莎女伯爵和部分内府骑士,留在这里蹭几天。因为哥廷根的首府,哥廷根堡在北方,而北边的情况还没探查清楚。
晚上,霍腾也看到了自己获得的精英骑兵。
精英兵种:侠义掩迹汉(基础人数20人,月薪8金。由精锐的骑马弓箭侠客组成的侠盗队伍,他们昼伏夜出,劫富济贫,以散播侠义之名为乐,与贵族们为敌。特性:自给自足)
可不看还好,看了只觉得蛋疼不已。
简单的说,侠义掩迹汉是一群轻甲的高机动弓骑兵,战斗力是极强的。
但是!
侠义掩迹汉天生就和贵族们为敌。如果霍腾暴露出他们的存在,就会被其他贵族敌视。若是将他们藏起来,又十分花钱,且用处不大。
而第一次出现的特性系统,是兵种天生自带的玩意。这个意思就是,放侠义掩迹汉出去,他们自己会在民间劫富济贫,不用发工资。
霍腾是知道经济的。
让这么一群土匪在外面抢劫,博文登村的正常贸易往来,收过路税和磨坊税的钱就打水漂了。
怎么安排他们,真是愁煞了霍腾。
正发愁的时候,嫂子阿梅利亚打开了霍腾的房间。
“你回来得急,没能收拾房间。”
阿梅利亚样貌清秀,有着栗色的微卷长发,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一张美丽的瓜子脸,眼睛煞是好看,灵动不失威严,身材苗条而修长。她穿着白色的长裙,恬淡静谧,与战场上的她完全不同。
霍腾左右看了看,知道这房间其实是阿梅利亚的,便起身推辞道:“我去阁楼睡吧。这房间是你的,我父亲真是老糊涂……”
阿梅利亚看霍腾推辞,不免着急:“你……你不能推辞!你要是推辞,下面的人不知道该……怎么想。”
霍腾愕然。
原来,如果霍腾不愿意住主卧,下面人就会认为阿梅利亚留不住霍腾。
小寡妇,肯定会被欺负。
一时间,这小小的房间里,满是落地可闻的尴尬。
“那个……我就睡下吧。”霍腾摸了摸脑壳,只好答应。
阿梅利亚脸红的点头,然后在地上又打了一个铺盖。
这……什么意思?
第十三章 侠义掩迹汉的妙用
其实,就在半天之前,霍腾与康诺莎商量哥廷根郡下一步的战略时,老马迪和儿媳阿梅利亚有一场不太愉快的谈话。
博文登堡的格局,非常逼仄,两层而且狭窄不堪。
厨房就在一楼客厅的旁边。马迪在这里堵住了儿媳妇,表情诚恳,但又不好意思的搓着手:“阿梅利亚,有件事情想和你商量。”
阿梅利亚虽然热情的答应,但当老马迪让服饰的仆从们各自散去的时候,阿梅利亚已经感到不太妙。
“阿梅利亚,你……如果想要再婚的话,能不能考虑……干脆和霍腾结婚算了?”老马迪别别扭扭的,总算把话说了出来。
老马迪也是没办法。这个时代是允许寡妇改嫁的。改嫁的寡妇,会带走大量的财产,尤其是她们的嫁妆。阿梅利亚若是改嫁,博文登家根本拿不出像样的钱财补偿,如此一来家族岂不是当场破裂?
况且霍腾不乐意回归,家族的主人从施耐德变成了寡妇阿梅利亚。她要是胳膊腿像外拐,带着全家的财富跑路,那博文登家直接灭门。
综合各种考量,老马迪也只好冒大不韪的,和儿媳正面商量家族内解决。
阿梅利亚又羞又恼,很是不爽的质问公公:“施耐德的尸体刚刚放入棺材,您就要这样羞辱我吗?如果您不愿意,我可以带着嫁妆走人。”
马迪哪敢啊!
他只好说:“我知道你不愿意。但听听下面人的想法,他们都以为霍腾要回来了,我都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霍腾不愿意回家的事。以后你就要持家了,可大家的认同……唉。”
简单地讲,马迪说出了阿梅利亚的困境。
她以后要管着家里的事,但全家的人却都指望霍腾。
这也是阿梅利亚为何住在霍腾房间的原因。
“我警告你,我可是会剑术的。”阿梅利亚将一柄剑放在床边。
霍腾洒脱一笑,没理会。
不会有人真以为,形势所迫的阿梅利亚,会让霍腾一亲芳泽吧。
况且,康诺莎与琼丝还住在隔壁呢。
睡到半夜,霍腾与阿梅利亚都相安无事。倒是隔壁的康诺莎坐不住了。
“琼丝,去看看那个小寡妇和霍腾进行到哪一步了?”康诺莎坐在床头,催促琼丝快去打散狗男女的相会。
由于这座城堡实在太小,建筑都是木头的,隔音稀缺,导致康诺莎和琼丝把老马迪与阿梅利亚的谈话听了一遍。虽然明知道这是小家庭的无奈,但女伯爵仍然心里不开心。忍了半夜,她终于决定敲散这对阴差阳错的野鸳鸯。
琼丝无奈的起身,敲开霍腾的房门。
一进去,她才发现,霍腾和阿梅利亚分床而睡,毫无瓜葛。
“我还没忘记伯爵和我的誓言呢。”霍腾风趣幽默的打趣。誓言,就是结婚的事。
琼丝将霍腾的话回报给康诺莎,让女伯爵一整夜都在辗转反侧。
……
次日。
霍腾与阿梅利亚坐在主屋,接待博文登家的臣属和仆役们。
虽然名义上是阿梅利亚主持全家事务,让所有人都清楚最重要的明显是霍腾。
所以各个臣民,都向霍腾汇报。
按照中世纪的传统规矩,博文登村有一个村长搭理村中事务,一个猎人巡查森林、一个磨房师傅、一个堵路收税的税吏,四个人算是比较有特权的官员。除此之外还有几个比较富裕的自由人,他们在农忙时会自动成为催促农耕的督促员,也是‘乡绅’的一种。
霍腾与他们一一会谈,了解村里的情况。
其实,博文登村今天非常惨。粮食全都被糟蹋一空,能收获的不足一半。由于战争,路过的商人也消失了,磨坊的驴也被杀,恢复生产需要很多时间。
霍腾由于还要处理斯寇克的事,便掏出自己获得的几十枚金币,吩咐阿梅利亚道:“先去买头驴,让磨坊转起来。然后猎人到周边的村落告知他们安全归来。这笔钱你拿着,今年的税务全部减半。”
霍腾能做的只有这些,阿梅利亚收下钱,羞涩的起身出去忙村里的事。她要巡逻村落,安抚人心。
回到女伯爵的卧室,康诺莎有些嗔怒的对霍腾说:“你给我出个主意,斯寇克到底怎么办?”
原来,哥廷根郡的主教马特,刚刚给康诺莎来信,希望康诺莎不要因为霍华德的叛乱,而牵连到虔诚可靠的斯寇克。这二人明显狼狈为奸,但他们把持着哥廷根郡的宗教大事,连伯爵也得尊重他们啊。
“主意……有了!”
霍腾突然一醒。
霍华德的儿子还在自己手中,斯寇克应该是一个比较看重兄弟感情的人。
“我碰巧认识一些丛林里的罗宾汉,擅长骑马射箭,是附近有名的侠盗。如果用他兄弟的儿子作为要挟,和斯寇克在野外做交易,然后再让侠义掩迹汉们伏击……”霍腾冷酷的下手刀,意为斩首。
“这……”闪光骑士琼丝有些难受,这不符合骑士的道德。
但其实,中世纪大部分骑士都非常野蛮,不识字也很混蛋。琼丝这种学院派文化人,才有这种顾虑。
康诺莎也是使用权谋的贵族女性,她敲定道:“好,就这样做。但你认识的那群强盗,我可不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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