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道安
而迪奥多里克则是望着年轻气盛,身材高大英气的霍腾,感慨年轻人真是后来居上,他堂堂上洛林大公,竟然在他手上葬送了哥廷根三郡。
当然了,由于萨克森公国率先向这些地方宣战,上洛林也选择避战,其实就是事实上放弃了这三个郡的法理。故而迪奥多里克也不算特别遗憾。
都是中世纪贵族,大家也不遮掩,一见面毫不犹豫的就开始互相喷脏话。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威利基斯特地安排了一场弥撒。
次日,双方在大教堂中参加弥撒。
但是在后面的信徒却是吵吵闹闹,互相吹牛,声音忽高忽低,几乎毫不把威利基斯放在眼里。
甚至有人躺在椅子上呼呼大睡,有人在下棋,有人脱下裤子露出屁股。
没错,即便这里是全国最大的教堂之一,做弥撒的气氛仍然十分拉跨。
这并不意味着人民就不信仰基督教,只不过大多数人都是浅信者。
人们常常有一个错误的印象,那就是随着科学的发展,神学的退潮,以及唯物主义等各种哲学思想的发展,基督教应该是随着这种发展慢慢退潮的。但真正的现象是,正是因为科学和哲学的发展,国家势力的壮大,基督教才随着这样的历史进程,在欧洲越发的扎下根。借由报纸、书籍等传媒手段,将宗教礼仪和宗教世界观深入到了人们的生活之中。基督教是一直在发展壮大的。
早在15世纪的时候,文艺复兴的开始阶段,当时就有许多关于宗教的记载。
譬如有教士就记载到【民众们根本就不喜欢来教堂做弥撒,他们宁可躺在家里数蚂蚁。】【既便是最为虔诚的贵族,他早上也更喜欢躺在床上,躺在妻子的怀抱中,只听教士路过的时候讲两句。】【绝大多数的民众对于基督信仰,都只知道最为浅显的内容。甚至连上帝都不懂,他们更沉迷于乡村、街角的原始宗教信仰(拉丁语:pagan)。】
甚至有人和妓女,在教堂里面跳艳舞。下棋、唠嗑、睡觉都不缺席,每次都存在。还有奇葩者,在教堂里面打飞机。
就是男性撸管的那个打飞机。
也不知道他对着上帝的画像,是有的怎样奇特的性癖,才能射出来的。
也就是说,哪怕是到了15世纪,基督教也并没有真正的深入到民间、乡间。人们只是口头上表示信仰基督教,但实际上还维持着本土的原始信仰,信一些奇奇怪怪的神。连去教堂做弥撒都不懂,更不提什么在教堂结婚什么了(指10世纪)。单就这一点而言,在宗教传播上还不如东罗马帝国。只是西欧产生的科技革命改变了世界,后来者将这一切都给美化了而已。
真实的情况是,当时的民众根本就没有把基督教放在自己的生活里。然而随着时间发展,基督教却是越来越深入生活,并在近代,才把那些奇怪的原始信仰一脚踢飞。
此时是10世纪末,比之15、16世纪还要早上500年,可想而知,这时候的信徒们有多让人无语了。
在中世纪,真正了解神学思想的,其实只有那些高级知识分子。以及在随后追随的虔诚贵族们。大多数平民只停留在我好像信这玩意,但是我不懂的阶段。
霍腾有些难受的扭动身子,想躲开。
但身边就是威利基斯、布尔嘉德,还有更加拘束的迪奥多里克,这几乎能把人闷死的沉闷气氛,让霍腾只能强忍着这稀巴烂的弥撒声,并在上面神父的‘圣母玛利亚颂词’中结束了。
“这词我也会喊。”霍腾无语的低声说。
布尔嘉德稍微汗颜,低声安抚:“台上的神父是贵族出身,知足吧。”
他的潜意思是,许多贵族出身的教士,连他娘的圣母玛利亚颂词都不会。
大家都很尴尬。
同样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记载,几乎所有教区的教堂从来都没有满员,缺员从25%-80%都有。许多正规的主教、神父,都只懂一个圣母玛利亚颂,有些人连最基本的拉丁文都不懂。
譬如基督教的基础内容,1551年的调查中,一个教区一大半的神父,连十诫这种基础内容都不懂,有人甚至不知道耶稣传授的主祷文,就非常离谱。更不提基督教进阶一点的教会礼仪、七种罪行等等。
事实上,这些本该由神父掌握的内容,却一直都没有推行下去。多数乡村神父,连拉丁文的‘耶稣’都不知道啥意思。
还是那句话,在近代以前,基督教就是精英群体们自己玩的知识。
在10世纪留名封圣的大主教,这几个人的作品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出奇,放在罗马帝国可能还不配给提鞋,但在当时的环境下,能写出自己的创新和知识见解,已经是矮子里面拔将军了。
经过一场弥撒,霍腾对教会究竟有多糟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就这吊样都能吊打周围的原始宗教,可见原始宗教究竟有多糟糕,多不适用于社会发展。
一场相会结束,霍腾交出钱财,算是换得了独立。
当然,他在此之前还请本多夫,专门前往巴伐利亚东侧的奥地利地区,找皇帝康拉德换取敕封文书。
简单的讲,就是和迪奥多里克算清了前账之后,还要和上司再建立一份新的合同,算是大家新的开始。
唯一的大问题是,康拉德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抽了。
他的文书中,把伯爵的位置封给了霍腾,而不是女伯爵康诺莎。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将错就错
霍腾得知消息以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康拉德这家伙,不会是想害死我吧?”
无论如何,中世纪还是有着强烈的阶级分隔的。霍腾一个出身于底层备修士的米尔豪斯男爵,本职也无非就是哥廷根宫相的家伙,突然之间就被突击提拔,并越过了哥廷根的原采邑主人,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很不合格的。
所以,霍腾也注意到系统并没有向他提示解锁了新的职位的消息,证明这个授命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但肯定是有争议。
负责传令,但并没有参与具体册封文书书写的本多夫一下子拉胯了。他没想到,康拉德竟然会这么没有品味的,在小地方阴自己和霍腾一把。
不管康拉德自己如何辩解,但越过康诺莎这个根正苗红的原封建主,直接把她的宫相提拔为采邑主人,这就触犯了一个采邑分嘱两主的规矩,更不提如何违背贵族之间的默契了。
连威利基斯听了,都连连摇头。
霍腾无语的吐槽:“这家伙,怎么跟亨利是一个样呢?”
正好已经死去的亨利二世,在法理上算是康拉德二世的亲戚。具体应该算是康拉德老婆,施瓦本公爵女儿玛蒂尔达(他与玛蒂尔达是近亲结婚,差点就革除教籍)的祖父,是奥托大帝的女婿,亨利二世则是奥托大帝的孙子,属于扯老远的类型。而具体到个人,康拉德二世的祖父,也是奥托大帝的女婿。
这便是为何指责康拉德近亲结婚,他和皇后玛蒂尔达确实是在血脉意义上的近亲,是奥托大帝的两个支系。只不过因为是相隔四代,错开了教会的三代规范,打擦边球过去了。
总之,在这个时候的德意志,任何大贵族八成都和奥托大帝是有关系的。否则为何会有‘非奥托血脉不可选王’呢?
只不过欧洲人承认母系血脉也是可以参选、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导致许多看起来八竿子远的贵族,一查族谱发现母族都是一家,不可通婚。许多参与选举皇帝的贵族,看起来好像群魔乱舞,但追溯都能查到奥托大帝身上。
但萨克森公国的大小伯纳德·比隆父子可不能参选,他们俩的先祖是齐格飞当年的勇将部下接盘比隆家族后有的,一直没有与奥托家族联姻。他们虽然继承了比隆这个姓氏,而历史上真正的比隆也是奥托大帝的堂哥,可名义上过继者毕竟没有血脉支持,故而不可选。
“你准备怎么办?”本多夫为难的说。
霍腾想了想,提议:“我先回哥廷根,请布尔嘉德大主教帮我写一封信,质询一下帝国议会的意见吧?”
现在其实不用纠结康拉德的敕封有没有道理,而是需要先带着军队回去,在军事上保住哥廷根的独立。后续不爽也可以自己改,毕竟康诺莎的采邑继承是来源于她父亲,名义正统,而霍腾这个宫相的地位大家也众所周知。
布尔嘉德欣然接受。
这种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他作为国家知名的大主教,必须出面予以匡扶。
于是,布尔嘉德也写信一封,送到了巴伐利亚。
临走的时候,霍腾将在战场上没啥大用的杀手施密特夫妇留下,监视并跟进这个怪异敕封文书的后续。
而卡隆所率领的法兰克佣兵,倒是经过询问,大多愿意去哥廷根郡当一个富裕的乡绅。
【突发任务:朝来晚风马蹄急完成。萨尔堡已经不再遭遇上洛林大公的军事威胁,奖励科技树一项。】
【获得社会科技树(基础):重梨牛耕。】
霍腾很高兴。
这个科技是最基础的科技,抽到它并不意外。但这个科技,却将大大提高西欧的可耕作面积与农作物产量,为霍腾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
布尔嘉德的质问书传递了半个多月,和本多夫一起,再次来到了巴伐利亚的雷根斯堡。
雷根斯堡是此时德意志境内最大的城市之一,甚至长期作为类似于首都的地位存在。这个地方,位于巴伐利亚公国,与北方诺德高伯国的交界处。诺德高本是巴伐利亚公国的一份子,但是在奥托二世前后的时期,就已经因为拆分巴伐利亚的行动而半独立。所以雷根斯堡时而在巴伐利亚,时而在诺德高。
皇帝暂住于此,是因为巴伐利亚目前的选举正在筹备中,各方势力都力图获得皇帝的支持,所以康拉德带着恺撒行宫住在这里,吃的是油光嘴亮。
“本多夫啊。为何再来?正好,你上次和我提到的,哥廷根伯爵霍腾·博文登秘密提议,由我进入施瓦本公国,代替我未成年的侄子监国非常的好啊!简直是一步妙棋。我和幕僚们商量之后,都认为这是比争夺勃艮第王国更加贴切合理的方阵。”
康拉德今年还很年轻,他生于975年,只有24岁,但不是学生,而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暂时国王)。
很兴奋的康拉德拉着本多夫,喋喋不休的赞扬他的方阵。
皇帝只有在强势的时候,在近似于东方式的君王那种威严下,才能带着恺撒行宫全国吃喝,那属于乾隆七下江南。
但皇帝一旦弱势,恺撒行宫就变得好像外地臭要饭的,上人家的家里吃吃喝喝,人还得毕恭毕敬。哪个大贵族也不乐意。
故而康拉德开始考虑,如何争夺一份能长期持有的领地。
巴伐利亚公国肯定是不行的,他的继承顺位非常靠后。
但施瓦本让康拉德眼前一亮,他觉得控制施瓦本监国,是进可争取勃艮第王国,退可争取法兰克尼亚公国的绝妙好招。
本多夫满头大汗,尴尬的都不知道该把脑袋放在哪里。
“那个……尊敬的皇帝陛下,您好像搞错了一件事。霍腾·博文登不是伯爵,而是哥廷根宫相。真正的哥廷根伯爵,是康诺莎·冯·诺森堡。”
年轻的康拉德长得其貌不扬,唯有一个大鼻子很显眼。
他连连摆手,笑道:“这算什么。其实我知道,而且我更知道,他们俩已经结婚了。按照我们的礼仪传统,男女结婚,男方自动拥有女方的财产并代为管理监护,我直接封他为伯爵,不是省掉了再争论家产的那一步吗?况且就算霍腾死了,寡妇也能收回自己的财产。”
此时,虔诚的基督教徒广泛都是高级贵族,也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都了解教规,并没有准备在配偶活着的时候离婚的念头。
本多夫非常遗憾的摇头:“抱歉,北方并没有听说到类似的传闻。倒是康诺莎,已经安排他的婚姻了。”
康拉德大鼻子一甩:“对啊,不是安排他们俩结婚吗?”
“不……是安排她的闺蜜琼丝,与霍腾组成朋友婚姻,似乎是为了维持霍腾的忠诚。”本多夫解惑,并希望康拉德收回成命。
谁知道康拉德却松了一口气。
好歹不是真结婚,还有回旋的余地。
康拉德并不希望收回成命,那会让他显得很丢脸。
所以康拉德便大笔一挥:“这样,我来做主,安排霍腾与康诺莎完成正式结婚!”
第一百一十三章 女人的战争
在中世纪,虽然女性贵族也有着强大的继承权,甚至在这方面要比其他文明都特别。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基督教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度,以及对贵族的鼓励禁欲,使得继承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而不得不做出相对于的调整。追究到底还是来源于男性通过暴力对财富的分配能力。否则为何各个蛮族王国千奇百怪的法律,不少国王都子孙遍布,为何到最后都变成了基督教王国常见的模样?
这就是选择基督教化的代价。
一旦夫妻双方有一人或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失去生育能力,抑或者是夫妻双方中有一人选择禁欲守贞,那么这一家的继承就完蛋了。
此时,父系的血脉都不一定能填上继承顺序,所以母系血脉也相应地获得了承认。
这一点最得到印证的,还是基督教化的罗马帝国。罗马帝国总是被人诟病为禁卫军继承法,但实际上基督教化后的罗马帝国,特别是查士丁尼以后的罗马帝国,在继承上已经日渐趋近于父子继承的帝国模式。但就是因为基督教要求的一夫一妻,导致皇帝常常不一定能有良好的子嗣跟进。于是继承就变得五花八门。什么侄子、女婿、舅舅、叔叔甚至是岳父都能过来插一脚。
虽然开历史倒车很差劲,但考虑到王位继承的必要性,一夫一妻实际上是不太适合于罗马帝国的。优先保障权位的和平交接,才是维持国家政权稳定的第一要务。包括目前的德意志,从奥托大帝到奥托三世,继承还算平稳。但由于奥托三世是独子,他在意大利意外染病去世,这个国家愣是找不到直系继承者了。别看奥托二世生了五个孩子,可四个是女孩,前俩当场出家去了修道院,第三个嫁给了上洛林公国宫廷伯爵埃佐(也是继承皇位的优秀选手,可惜一开始就被亨利二世暴打了,目前自闭中),第四个是奥托三世的双胞胎妹妹,出生就夭折。
为什么会提这个呢?
因为霍腾家终于还是翻车了。
“砰!”
闪光骑士琼丝,驰马闯过,虽然已经怀上了孩子,但丝毫不减这位以英姿飒爽出名的骑士英姿。她以一个刁钻的角度,用手中长矛轻松挑落了路边路牌上,悬挂着康诺莎贵族家纹的牌子。
随行的骑士看着琼丝过激的行为,却没有任何人出面阻拦。
琼丝与女伯爵康诺莎关系不和,目前已经是在领地中公开的传闻。
在上个月末,棕发飘扬,眼如明星,唇如红樱的琼丝,在领地的教堂里和女伯爵康诺莎相遇,闹出了一桩压不住的丑闻。
上个月末的修道院,由于哥廷根的主教都被霍腾不是搞死,就是剥夺神职关入修道院,所以隐修士莫里斯不得不代替没有主教任职的哥廷根主教区,组织一场在星期五的弥撒。
前来参加弥撒的贵族当然是不多的。
但恰巧,琼丝女士和康诺莎都以同样的理由来到了哥廷根教堂。
那就是为远在美因茨作战的霍腾祈福。
贸易大师格蕾雅坐在角落里,与大家一起默默的祈祷霍腾能够胜利远征归来。
当弥撒快要结束,在场的人走的七七八八时,意外发生了。
由于刚刚怀孕,还常常呕吐,所以今天琼丝穿着意外有女人味。她披着一身素白的布袍,飘扬的棕发下一双略带泪水的大眼眸楚楚可怜,挺翘的鼻子上似乎还挂着担忧的眼泪久久不愿离开,更不提光洁皮肤与红润的樱桃小口,所带来的女性魅力。
基本上只要有脑子,并且破了处的男性贵族,都能看得出来这位小有名气的闪光骑士,已经得到了爱情和床笫之间的滋润。没有男人大力的耕耘浇灌,会生长出这样女人味逐渐丰盈的女人花吗?
如此意外动人的琼丝女士,获得了全场男性贵族的一致关注。
虽然女伯爵的出场也同样十分优美,甚至靠着那厚实长裙都遮掩不住的曼妙身材,那珠光白玉般的光滑脸蛋和授,靠着那锋腰肥臀,细腰盈盈,以及膨胀饱满的巨大美乳和霜雪般的细腻小脸艳压群芳,但再美丽的花朵也有看腻的时候。贵族们已经麻木于康诺莎的美丽,而对琼丝的惊艳一面殊为欣赏。
这自然而然的引得女伯爵心生不爽。
更不提,由于目前已经渐渐传开的,霍腾和康诺莎偷情频繁的消息,使得交流密切的两个闺蜜,愣是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见面。
当朋友之间逐渐缺少联系的时候,隔阂就自然而然的到来。
琼丝早就知道了偷情的事。事实上,按照中世纪人的想法,琼丝还不应该管这件事。因为琼丝的身份,就是上级领主康诺莎,行驶监管权,让她的女性臣仆和权臣宫相进行暂时性的朋友婚姻,来拉拢留下宫相霍腾。
康诺莎同时实行了两样权力,其一是对臣仆的监管权,其二是对领地女性的监管权(同理的就是即便是结婚,都要给领主上一笔税,这就是监管权)。
说的不客气一点,这是非常不平权的,几乎是拿琼丝当作工具女人来使用。倘若朋友婚姻结束,甚至是提前结束,那么琼丝其实是和给霍腾做了几个月的小妾没啥区别。再用一个比较近似的例子,就是未来有一任罗马皇帝在招待远来的匈牙利国王与他的亲信的时候,就让自己臣下那些高级大臣的妻子们去为之侍寝。两者之间的差别不过是时间长短,和名义上的好坏。(其实中世纪出现的朋友婚姻,虽然少部分是虔信徒搞帕拉图恋爱,可大多数都沦为了养小妾一样的存在)
但是在中世纪,贵族婚姻全都是家族联合的情况下,这样的婚姻琼丝已经是比较满意了。
而康诺莎则是认为,她安排琼丝给霍腾侍寝,只是为了让你稳住我的大臣不要半途跑路。你却竟然想要小妾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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