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冥幽九歌
“好。”林墨点头应道。
小船载着他逐渐驶离磁鼓岛。
当他离开飘雪的地带,周围环境温度恢复正常后,他便将身上穿着的棉衣脱下。
与此同时,迎面不远处,船体上画着类似于太阳,中间是一个简易笑脸的图案的半船半潜水艇,正露着一半船体,朝他驶来。
这是罗的海贼船…
当林墨的小船和心脏海贼团的船擦肩而过的时候。
一个穿着橙色长袖连衣裤的白熊,在甲板上龇牙不爽地叫唤着:“啊啊,船长这家伙真是的,明明说好在磁鼓岛呆两个月就走的,刚才居然打电话说还要再呆两个月…作为船长就能这么任性吗?”
“哈哈哈,没办法,谁叫他是老大呢。贝波,电话虫还没挂断呢,你刚才说的话,老大可都听到了哦。”
“啊!”名为贝波的白熊吓了一大跳,一看电话虫真的还接通着,立刻怂了下来,连忙边鞠躬边小声道,“唔…对不起对不起,我刚才什么都没说,那个,老大,你就当什么都没听见吧…”
“哈哈哈,电话已经挂了,老大可什么都没说,贝波,你完蛋咯,老大现在一定很生气,哈哈哈…”
“混蛋佩金,啊咿啊咿~哟,来吧,决一死战!”贝波立刻做了个金鸡独立的动作。
名为佩金的人不由捧腹哈哈大笑了起来。
不得不说,罗的心脏海贼团,气氛还算不错。
林墨微勾了下嘴角,没有多说什么。
载着他的小船就这么静静地从心脏海贼团的船旁边驶过,朝着下一签到目的地阿拉巴斯坦前进…
第66章 阿拉巴斯坦:追着林墨的男人
阿拉巴斯坦和林墨之前去过的小岛不同,是个地界很大的超级大国。
因为城镇都是建立在沙漠上的,要想在阿拉巴斯坦行走,必须要储备足够的饮用水才行。
好在林墨的系统空间足够大,根本不用担心饮用水的问题。
但他并不确定要在海上航行多久才能抵达阿拉巴斯坦,所以,但凡在航道上遇到小岛,林墨都会靠岸,将系统空间补足物资。
在海上航行了近一个月,一片满是黄沙的大岛终于出现在他眼前。
将船靠近最近的岸边停下,林墨直接从船上跳了下去。
当他双脚落在满是黄沙的岸地上,脑海中,久违的系统提示音立刻响了起来。
‘滴滴!恭喜宿主顺利抵达签到地点阿拉巴斯坦,签到进度+10%,当前总进度为10%,奖励新技能入门级风遁·无限砂尘大突破。’
紧接着,有关于风遁·无限砂尘大突破的信息便融进了林墨的脑海。
这是火影中一种能够制造范围极大的巨大沙漠风暴的能力。
原本火影中使用这个技能的人必须在尾兽状态下才能用。
尾兽是火影中拥有尾巴的巨大查克拉实体化的生命体。
但到了林墨这边,就没有这个限制,他只要将双手接触到沙子上就能使用。
可以说,这个能力在满是沙子的阿拉巴斯坦,基本可以算是超级厉害的技能了。
没多想,林墨便立刻朝最近的小镇子走去。
这是个比较简陋古朴的小镇,街道上,男男女女都戴着头巾或是帽子来抵御酷暑。
毕竟阿拉巴斯坦是建造于沙漠之上的国家。
虽然以林墨现在的实力,这点热度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可被太阳这么晒着,晒一会还好,要是晒久了也会不舒服。
当林墨经过一个专卖帽子、头巾和防风镜的小摊。
摊贩老板立刻笑眯眯地叫住了他:“小朋友,看你的装扮,是外来人吧。欢迎来到阿拉巴斯坦的那罗哈拉小镇,友情提醒,在这里不带个帽子,可是很容易中暑的哦。考虑买个帽子戴戴吗?”
林墨淡然地停下了脚步,视线在摊贩老板的小摊上扫视了一圈。
接下去,他想要去的是阿拉巴斯坦的首都阿尔巴那,期间要经过一大片的沙漠,确实该买个帽子戴戴。
并没有犹豫太久,林墨便选了一顶黑色帽身橙色帽檐的牛仔帽,并搭配了一个红色防风眼镜放置于帽檐之上。
“多少钱?”林墨直接将帽子戴在头上。
摊贩老板搓着手笑道:“看你还是个孩子,就算你便宜点,你给我十贝利就行。”
十贝利买顶帽子和防风镜并不贵。
林墨直接摸出了十贝利给了摊贩老板,问道:“阿尔巴那怎么走?”
“你是说首都阿尔巴那吗?”摊贩老板笑嘻嘻地把钱收下。
林墨淡淡地点了下头。
“阿尔巴那离这里可远着呢。”摊贩老板指着一个方向,继续道,“你一直往那个方向走就行,不过,我建议你最好买一匹骆驼载着你走,不然啊,走路的话你至少要走两个月才能到。哦,对了,你应该不是一个人来的阿拉巴斯坦吧,你家大人呢?他们需不需要买帽子?”
林墨没再理会这努力叫卖的老板,直接离开了他的摊贩,在这不大的小镇里,随意地转了一圈,顺便买了个骆驼当坐骑,开始往阿尔巴那所在的方向不急不躁,慢慢赶去。
在林墨离开那罗哈拉小镇没多久。
一艘挂着一面背后是两把交错的刀,右眼有三道划痕的海贼旗的海贼船,在林墨停着的小船边上停了下来。
“哈哈哈,那小子果然来阿拉巴斯坦了。”
甲板上,一个红头发的男人龇牙笑道。
他旁边一个头上绑着写有“YASOPP”字样的头巾,头发微卷的男人,看似嫌弃地说:“头儿,你可真是够了,明知道我们接下去还有事要做,非得来这…”
“哈哈哈…才半年没见,那小鬼居然真的到伟大航路来了,啊,真想知道他成长到什么地步了。”
红发笑嘻嘻地说。
没错,来的这一行人正是林墨在东海风车村遇到的红发海贼团。
“有个爱多管闲事的老大,真是让人头疼。”拉基路,一个始终肉不离手的男人,大口吃了口手中的连骨肉,同样嫌弃地说:“你就作吧,要是到了约定的时间没有和那家伙见面,到时候被他砍死那就是你自作自受。”
“可是,我真的很想见林墨嘛。”红发香克斯扒在甲板边的护栏上,盯着就停在旁边的小木船,继续道,“虽然这艘船不是林墨从风车村开出来的那条,但我敢肯定,这条船一定就是林墨的,我已经闻到林墨的味道了!”
“哈哈哈,老大,你是狗吗?还闻到,哈哈哈…”耶稣布,绑着头巾的男人捧腹大笑。
红发海贼团的其他船员们也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就连红发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哈哈哈…”
“你就真的那么想见他吗?”这时,穿着一件黑色衬衫,留着黑色长发扎成马尾辫,左鬓垂下一条刘海,身穿V领T恤衫和松垮长裤,脚踏马丁靴,指间夹着一根烟的男人,还算冷静地问。
红发看向贝克曼,咧嘴笑道:“当然,好不容易才得到他往这个方向来的消息,要是放弃了这次机会,那就真的不知道下次再见是什么时候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林墨他也在期待着跟我见面。”
其实,林墨并不期待。
贝克曼望着红发那又兴奋又渴望的眼神,沉默了片刻,抽了口手中的烟,开口道:“好,十天,我们只在这等你十天。”
“欸?十天啊,不够吧,阿拉巴斯坦这么大…”红发嘟囔着说。
“老大,你就知足吧,能给你十天时间已经够给你面子了。”
“就是,也就贝克曼会宠你,要是我啊,就给你三天时间。”
“切,三天?你怕不是太小看我们头儿了吧,我看一天就够了,哈哈哈。”
红发的船员们纷纷起哄了起来。
“哎,我这都找了些什么人当船员啊…”红发勾着嘴角,笑望着不远处的小镇子,随即一个翻跃,轻松跳到了岸上,回头看了眼站在甲板上的众人,挥了挥手,“十天就十天,你们好好看家,等我回来。”
第67章 阿拉巴斯坦:以貌取人的年轻老板
红发和他的船员们达成十日之约后,便直接进了那罗哈拉小镇,顶着酷暑找了一圈,愣是没找到林墨的踪迹。
当他经过卖帽子的小摊时,摊贩老板就跟之前叫住林墨的时候一样,叫住了他:“这位先生,你看着不像是本地人,是从别的岛过来的吧?如果您要在这呆一段时间的话,最好买顶帽子戴着,可以防中暑哦,在这种地方中暑的话,可是很麻烦的呢。”
红发瞥了眼摊贩老板,没多想,立刻来到这老板摊前,兴冲冲地边指划边问:“我跟你打听个人,你有没有见到一个小鬼,大概这么高,他也不是本地人,嗯…特征嘛,对了,他有一张,万年臭脸,好像谁都欠他钱一样。对,就是这样,你有没有见过?”
摊贩老板见红发如此激动的模样,额头不由冒下了几滴汗。
不过,这个人说的小鬼,好像就是不久前刚在他这买帽子的那一个。
“这个嘛…见是见过,只是我有点不记得他往哪里去了。”摊贩老板故意一只手摸着下巴,另一只手拇指和食指搓了搓,“说不定我一会就想起来了,也可能想不起来。”
“所以你是见过他是吧!”红发惊喜地问。
“嗯,见过…所以嘛…你懂的。”摊贩老板笑嘻嘻地说。
红发点了点头,大笑道:“哈哈哈,了解了解,没事,你慢慢想,我现在有时间在这等你想起来那小子去了哪里。”
摊贩老板:“……”
这人莫不是个傻子?
理解能力这么差的吗?还是说这家伙是故意的?
摊贩老板无语道:“你确定你是真的懂我的意思?”
红发挠了挠头:“你不是自己说的,说不定一会就会想起来吗?”
摊贩老板直接把手抬了起来,在红发的面前又搓了搓手,见红发没反应,继续搓。
“老板,你的手怎么了?”红发奇怪地问,“是痒吗?”
“噗…”摊贩老板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忍不住大叫道,“你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我都这么明显了,你还装不知道,你到底想怎样?”
红发一脸无辜地望着他,不由挠了挠头,笑道:“火气别这么大嘛,气大伤身,况且天这么热,哦,你是不是太热了,想喝水?我这有酒,你要来一口吗?”
话说着,红发还真把自己的酒壶给摊贩老板递了过去。
摊贩老板差点掀飞红发的酒壶:“你这混蛋,我不是手痒,也不热,更不是口渴,我只是要你买顶帽子而已,你特么到底买还是不买?不买就滚蛋,别打扰我做生意!”
“欸?火气这么大可不好啊老板,你早说啊要我买帽子。”红发摸着下巴打量着这小摊上的帽子,随手拿起一顶草帽,嬉笑道,“那就这顶吧,多少钱?”
摊贩老板嘴角抽了抽,语气不悦道:“五贝利…”
“还是很便宜的嘛。”红发将草帽戴在头上,随手丢了五个贝利给摊贩老板。
摊贩老板把钱收下,然后抬手指了下首都阿尔巴那所在的方向:“你要找的那个小鬼,往那个方向走了,你最好买匹骆驼去追,不然走路很难追的上他。”
“老板,你这记性还是可以的啊,这么快就想起来了。”红发龇牙笑道,“谢了。”
语毕,他便冲着这老板所指的方向,直接跑了过去。
摊贩老板见他没买骆驼就跑了,不由叹了口气:“真是个怪人…”
就在红发离开后没多久。
一群人忽然出现,围在了摊贩老板的小摊前。
“老板,生意不错啊。”为首的贝克曼单手扛着一把长枪,站在摊贩老板面前,勾着嘴角说。
拉基路一只手拿着连骨肉在那啃,另一只手也拿了一把枪,将枪口指着摊贩老板的脑袋,笑嘻嘻地说:“我这枪好久没喝血了,老板,你的血卖吗?”
“喂喂喂,拉基,把你的枪放下,让我来。”耶稣布同样举起自己的枪,在脸色已经难看到极致的摊贩老板面前擦了擦枪口,嘴角一勾,直接按下扳机。
只听‘吧嗒’一声。
摊贩老板吓得腿一软,跌倒在地。
耶稣布把枪收回,可惜道:“哎呀,我忘记装子弹了。”
“哈哈哈…”
“耶稣布,你行不行啊?子弹都能忘了装。”
红发海贼团的其他成员都大笑了起来。
只有摊贩老板一个人,吓得不轻,语气打颤地说:“对,对不起各位大爷,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但请你们别伤害我。”
“你没做错什么。”贝克曼在小摊上选了几个帽子,丢给了身后的船员们,然后拿出一袋子贝利,放在摊贩老板的面前,微笑道,“那个红发笨蛋,可不是谁想欺负谁想嘲笑都可以的,以后别再以貌取人了,年轻的老板。”
语毕,贝克曼便带着红发海贼团的众人往回走。
“贝克曼,真的不管头儿吗?”
“他一个人出去浪,没问题吗?虽然他的实力很强我是很认可的。”
“哎,明明都是成年人了,有时候还跟个孩子一样,真是让人操心。”
“要不,咱们找两个人偷偷跟着老大呗,我真担心老大会被人半道给卖了…”
“没事,红发那家伙自己在做什么,他自己清楚。”贝克曼勾着嘴角说,“我们就在船上等他回来就行。”
另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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