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鸟伏特加
“那个少年,终究还是已经长大,多谢主播让我回忆了一波童年,爱你。”
“唉,时间,匆匆如流水啊。啥也不说了,主播牛逼!”
“这个故事虽然不长,但是很有教育意义,小孩子贪玩是天性,但如果太调皮的话,搞不好就会丧命。”
“啥也不说了,反手就是点个赞。”
“第二个故事赶紧开始吧,我现在已经等不及了!”
弹幕,如同雪花一般,洋洋洒洒。
各种礼物,疯狂刷着。
如今,林霄在斗鲨的人气,已经可以排进前三。
这才几天时间啊?
对于一个灵异主播而言,这样的成绩,足以自傲。
而受益最大的,并不是林霄,而是小刘!
就在今天白天,小刘已经被李峰破格提拔为组长。
对于刚刚入职没有几个月的新人而言,想要成为组长,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奈何,
林霄是她手下的主播。
以林霄目前的成绩而言,小刘当个组长,还真不是什么大事。
总监办公室。
李峰看着面前的小刘,脸上露出和煦的笑容。
“小刘啊,干得不错,林霄现在在咱们斗鲨的人气,已经算是顶级的存在,这个白金约,给的不亏啊。”
闻言,
小刘笑着说:“这都是总监您独具慧眼,我就是跟着您喝了点汤而已,我觉得,凭借林霄,总监您今年就可以升为经理了!我在这里,先恭喜您了。”
“哈哈!”
李峰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这个马屁,拍的他很舒服。
简短的休息过后。
林霄接着开始讲述第二个故事。
他的声音,低沉、略带沙哑。
让人听了非常上头。
林霄缓缓开口。
“这是一件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
“那时,我爷爷,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青年。”
“当时,正值民国时期,军阀混乱,民不聊生。”
“那个时候的人,生存及其不容易,但凡有一点点活路,不论什么,都会去做。”
“而我要说的,就是在我爷爷跑马的生涯中,发生的一件怪事……”
“我爷爷的父亲,也就是我太爷爷,赖以为生的,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催生出来的一个职业——跑马。”
“所谓的跑马,其实就是货郎,将某些地区价格相对低的特产收购起来,然后运往一些有需要,价格较高的地方卖掉,以此赚取差价的职业。”
“而根据收货、出货的地区不同,跑马又有不同的称呼。”
“往返于江南地区的跑马,叫南马。”
“往返西北等地的跑马,叫做北马。”
“而我太爷爷,就是一名跑在西北地区的北马。”
“跑马这玩意,虽然有些赚头,但是危险系数也不低。”
“跑马人担忧的,除了路上随时都可能会遇到的强盗野兽外,更令他们闻之色变的是那些诡异的非人之物……”
“那一次的跑马,是我爷爷第一次跟着我太爷爷跑,为了便于记叙,后面的剧情,我将用我爷爷的口吻叙述。”
43:两具尸体
“那时的我,刚满十八岁。”
“是家里的长子。”
“在那个年代,到了我这个年纪,自然是要为家里做点事情,某条活路。”
“封建时期,穷人家那基本上都是父业子承。”
“也就是说,父亲干什么,儿子就得跟着干什么。毕竟,想要另谋差事,如果不是天时地利人和都有,那基本上是难如登天。”
“原本在几年前,我就应该跟着我父亲一起跑马。”
“不过,我父亲说我的年纪虽然到了,但血气还没有定下来。”
“而跑马的途中,会遇到很多‘老爷’。”
“所谓的老爷,就是一些邪物。”
“至于为什么这样叫,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因为惹不起。”
“第二就是因为人不犯鬼,鬼不犯人。我尊敬了你,你也别来搞我。”
“也就是因为这么个原因,所以又拖了几年,直到我满了十八岁生日,我父亲这才答应让我跟着跑马。”
“跑马,一般都有属于自己的马队。”
“人数是二十个到一百个不等。”
“结伴而行,可以震慑一些山匪强盗,也可以在路上有个照应,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马队通常都是些同乡熟悉的跑马人,彼此都有信任,这万一出了什么意外,也好有个交代后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