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微光晨曦
已经算是慢的了!
不过……
你以为,可以锻炼变强,就是林北这么喜欢跑步的秘密了吗?
天真!
这只是第二重目标罢了。
第三重目标……
“你来啦!”
站在朝阳的微光中。
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
赫敏!
或者说……
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
艾玛·沃特森!
说实话。
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这位。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嘿,这小娘们,长的真是嘿……”
咳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勉强凑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林北和赫敏总觉得,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
而到这。
也就意味着。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
因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惯例……
应该是这样!
可这次,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而是站住了脚,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还要继续跑吗?”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还没走完,自然要继续跑下去!”
然而……
心情复杂的赫敏。
却没能听出林北话中地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