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微光晨曦
“可乐呼吸·壹之型·肥宅快乐!”
一道黑红色的洪流从天而降。
仿佛瀑布一样冲刷而下!
更恐怖的是……
在这瀑布般的洪流之中,还夹杂许多仿佛地雷一样,一触即爆的气流。
就仿佛……
台风与洪水齐至!
只一瞬间……
橙蔷薇就被炸昏了过去。
不过在临近昏迷之前……
橙蔷薇迷茫的喃喃出声:“好甜!”
……
赤牙只是反应慢,又不是真傻。
一开始动手。
只是出于刺客的本能!
等他看到。
一个十三四岁,名叫可乐的少女,“啪”的一下,把橙蔷薇摔在地上之后。
赤牙就立马。
老老实实的举起了双手。
“我投降!”
……
“师父,我厉不厉害?”
随手把橙蔷薇扔在一边。
可乐搂着林北的胳膊撒娇:“你看,就连暗影刺客都不是我的对手!”
“你说我厉不厉害?”
林北摇头轻笑:
虽说,可乐跟“可乐之呼吸”的相性很合,修行起来也事半功倍。
可话说回来……
可乐这才修行几天啊?
哪怕世界的呼吸再怎么玄妙。
一时半会。
可乐绝不是暗影刺客的对手!
这次能打晕橙蔷薇……
无非占了一个。
橙蔷薇猝不及防,偷袭的便宜!
就好像一个三岁孩童。
只要方法得当,也一样能击败一个,两百斤的英国大力士一样!
一把刀,一个深夜。
扎脖子,能割断颈部动脉血管,造成失血性休克,进而死亡。
扎肾。
能引起急性肾衰竭。
扎心,扎太阳穴,扎檀中穴。
人类的弱点。
实在是太多了!
也正因为如此……
刺客之道,才会如此的盛行!
因为……
刺客。
可以以弱胜强!
所以……
并不是可乐比橙蔷薇强。
而是橙蔷薇她大意了,没有闪!
若是再来一次……
可乐怕是会死的很惨!
“……”
灿烂的笑容瞬间消失。
可乐不由自主的松开了林北的胳膊。
好半响……
“师父,你一定是单身吧?”
“嗯?”
林北惊讶不已:“何出此言?”
“因为你一点也不会哄女人开心!”
“嗯?”
林北又一脸惊讶,他倒不是惊讶:可乐说他不会哄女孩子开心。
他惊讶的是……
“你是女人?”
林北哈哈一笑,拍着可乐地小脑袋瓜:“你分明就是个小丫头嘛!”
要知道……
按照基本法。
但凡是跟十四岁以下少女,发生关系的,无论少女自愿与否。
都将被判处强X罪!
视情节轻重,予以三年以上。
至无期徒刑!
简称为:
三年血赚,无期不亏!
不过……
众所周知。
他林某人,是守法公民来着。
哪怕被称为诸天第一渣男!
这种非法萝莉。
不要说是发生关系。
他就连撩,也绝不会撩一下!
看到了没?
这就是身为人的底线。
简称:
正道的光!
……
可乐:“我14岁了!”
“嗯?”
林北瞪大了眼睛:“女孩子的年龄,你可千万不能随便胡乱说。”
“我没乱说。”
可乐噘着嘴:
“要是不信,你去问百度百科!”
“叮!”
“打开百度百科。”
“在刺客伍六七中登场的超能力美少女,单纯可爱,活泼乐观。”
“居住在小鸡岛,年龄14岁!”
“……”
可乐羞红了脸:
“要是想夸我可爱你就直说,没必要真拿什么百度百科当挡箭牌!”
“……”
林北蓦然无语:
念个百度百科,竟然也能撩妹?
这是我林北没想到的!
不过……
这么说起来。
可乐今年是十四岁。
也就是说……
可乐笑的像是一只偷到鸡的估计:“师父你这下子,就不用担心会违法啦!”
“唔……”
林北低头沉吟:“再议!”
……
先把可乐这小丫头给打发了。
林北才有功夫。
来处理橙蔷薇和赤牙!
恰好……
“啪!”
橙蔷薇挠了挠头。
也慢慢的恢复了意识。
然后就发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