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山猪
“可惜了,就好核弹原理很多人都可以学到理解但是不可能随便一个高中生就可以造出来一样,我明白了仙的本质就是物质不变也没用,我境界和法力差的太多了,不过总比以前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强的多,有了这个方向,倒是不会走歪路了。这一切都谢谢你,因为你的经历和存在才让我有如此多的领悟。”
戈薇被他感激的目光弄得很不自在,不由摇头道:
“说一些怪话,我听不懂了。话说你一直不回去真的没问题吗?”
“我会回去的,这个时代其实让我生理上很不适应。”
“诶?我怎么看不出你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啊?”
戈薇睁大着眼睛,听到他自己要回去后,并不是开心的感觉反而有丝丝的不舍,当然她不会承认这点的。
“这个时代充满了奇怪的味道,汽车的尾气,河流的污染,就连人身上也各种怪味,尤其是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化妆品的味道让我想吐,就算是和你年龄差不多的学生,也只有你会身上的气味让我舒心了。我很怀疑有什么嗜血的妖魔面对这个时代的人都下不口。”
“……”
戈薇想起他的名字是犬夜叉,也许是鼻子太过灵敏了受不了现代被污染的环境吧,不过戈薇很快想到了什么,小脸一红道:
“谁身上有气味了。”
瞪了一眼寇自清后,就腾腾的离开了院子去了自己的房间,寇自清笑了笑捏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忽然想起了一个很古老的漫画叫做《潮与虎》里面的妖怪虎一直口口声声要吃人,结果被现代人身上各种奇怪的挂件,各种化妆品弄得想死。
寇自清并没说谎,他是真的感觉在这个时代呆的很难受,本来心理上应该很满意的,毕竟可以在现代文明都市中补充物资在洞天葫芦当中,可是犬妖之血真的很不喜欢现代的环境。寇自清大部分时间老老实实的呆在神社并不只是为了抓时间研究古井和神木。只是不喜欢外面各种气味而已。
本想去某个美军基地偷一些军火之类的,将来会到第一个世界线可以给村民作为武装对抗妖魔,不过很快就放弃了,并不是怕在这个世界搞出什么大新闻,而是因为任何热武器都需要经过严格训练才能用的好,就算是一把最简单的AK,在古代村民手中也用不好,和非洲一些穷国家的黑叔叔那样开枪魔性,命中随缘也就罢了,还容易伤害到自己人。
当然其他料理方面,生活方面的东西还是买了一些的,寇自清把自己还带着的金判给了戈薇的爷爷,让地头蛇一样的老人换取了一些钱财。因为出手大方,买的东西不少,以至于町内都有了一个神秘红衣富豪大少一抛千金的传说了。
寇自清研究完神木后,天色已经差不多暗了下来,他走向戈薇家的起居室,正好听到戈薇对弟弟道:
“草太,玩游戏机别弄那么大的声音,吵到我学习了。”
“好吧……狗狗哥哥,你好了吗?我们一起玩游戏吧。”
草太看到寇自清顿时欢喜的邀请,这几天下来家中让草太感觉自己多了一个志趣相投的哥哥一样,对这个红袍少年很是喜欢。
寇自清笑道:
“你功课做完了吗?”
“嗯,已经写完了呢,我没姐姐那么笨了。”
戈薇顿时道:
“什么啊,我成绩也是很好的。”
寇自清看她拿着课本,也拿着笔不由的道:
“是了,戈薇,你功课上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就当一下你的家庭教师吧。”
戈薇一脸惊奇的看着他,道: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看不起我?你信不信我稍微研究一下你们国家这个时代的课程,马上就可以去参加高考并且考上东京大学?”
戈薇自然不相信,她不知道寇自清本身学习很好,尤其是在最近越来越接近真人后,各种属性有了极大的提高,记忆力,理解力,想象力已经达到了极高的境界,也许比不上那些在不同方面有无与伦比天赋的大科学家。不过高中,大学,研究生到博士的所有课程,只要愿意去学都可以轻松的过关。
要知道修仙也是讲究智力的东西,别的不说一个分身术要完全解析领悟它,可不是念咒就可以的,要和数学家去验证破解世界级的猜想一样艰难,没有足够的智力,有分身术的咒语和修炼方法也是看天书。
寇自清当下过去结接过戈薇的数学书,随意找了一个难题给她讲解了起来,戈薇听过之后感觉比老师讲解的还详细并且易懂。戈薇再一次感受到两个人似乎生错了时代一样,忍住莫名的羞耻感,虚心的求教起来。
晚饭的时候,日暮夫人感觉女儿对犬夜叉也就是十六夜君似乎态度有了很大转变,本来有些嫌弃的样子也变得露出了一丝尊敬,不由好奇的道:
“发生了什么了?”
草太举手道:
“狗狗哥哥学习能力很强,让姐姐心服口服了。”
戈薇啐了一口道:
“什么心服口服啊,我只是很意外而已。”
寇自清笑了笑道:
“我虽然是古代人,却装着一个现代的灵魂。对了,伯母还有日暮老先生,这些天多有打搅,我明天就回去了。”
听到他这么一说,一家人都是一惊,草太舍不得道:
“为什么要走啊,我家这么大,又不是住不下,我还想狗狗哥哥你教我街霸2的招数呢。”
“犬夜叉,是不是戈薇让你生气了?我会说她一顿的,别走啊,我还没和你规划怎么利用这些符箓赚取名声。”
日暮神主也是连忙挽留,就连戈薇的母亲也是道:
“十六夜君,是不是有招待不周的地方?”
寇自清摇头道:
“没有的事,其实原因很简单,我终究是过去的人,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
戈薇心中百味俱全,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挽留他,戈薇并不讨厌犬夜叉,只是一直觉得他对自己的感情似乎很自来熟,一想到自己是桔梗的转世,就感觉他的感情只是桔梗梦的延续而已。
她不喜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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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糸奈(雾)很多间帖我看看就算了,你的我要特意回一下。寇自清对戈薇的感情并不是怪怪的。寇自清喜欢她们是一视同仁在作为读者的时候就有极高好感的,作为一个知道剧情犹如未仆先知知道未来的人来说,有这个先决条件还要和正常人相亲一样,一点一点的去了解然后积累好感度?对桔梗一见钟情对戈薇也是如此,就不扯她们两个是同一个灵魂这些了。
除非我逆反了写,写了戈薇对寇自清感情一开始就很高才没有符合逻辑。也是小说才这样,真正的现实反而不需要逻辑很多事情毫无道理
第五十六章 埙声
夜深人静。
日暮戈微有些睡不着,拿着四魂之玉看了起来,这个玉已经通过爷爷做成了项链,不得不说爷爷虽然不是正经的修炼者,可是很多手艺都会,比如装裱说话,维修钟表,制作小首饰之类的。
“战国时代啊……呆的时间太短了,妖魔也就只见到了百足妖妇。以前看《王家纹章》的时候一直想和尼罗河的女儿一样可以穿越时空,现在有机会了,却去了就逃回来了,这就是所谓的叶公好龙吧?”
戈薇想起了这个成语故事不由有些苦笑,其实她对前世的事情很是好奇,对妖魔鬼怪这种东西除了被百足妖妇抓到的时候惊恐过外,更多的是好奇或者说蠢蠢欲动,回来的这段时间她感觉体内多了一股莫名的力量,这力量戈薇感觉就是犬夜叉说的灵力。
戈薇一直在神社长大,对于降妖除魔这种事情小时候听爷爷吹牛心中多少有点渴望,当然戈薇是很聪明的女孩,明白这种事情并不是好玩的,相反很是危险,随时有可能送掉性命,人生自古谁能无死?可是生老病死也就算了,死在妖魔手下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我不属于这个时代……”
红袍少年的话在耳边响起,这也是戈薇有些辗转难眠的原因,戈薇有些失神的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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