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苟战神阿瑞斯 第104章

作者:精装激光雕刻机

“放心吧,你的父亲现在也在做判官。”站在三人的坟墓前,阿瑞斯拍着赫拉克勒斯的肩膀,对他说道:“他认得你的妻子和孩子,他们一定会去爱丽舍乐园享福的。”

“嗯。”赫拉克勒斯点了点头。

“接下来你准备往哪儿去?”阿瑞斯又问:“还是准备自我放逐,然后去你的弟弟,欧律斯透斯那里接受他的十二任务吗?”

“是的。”赫拉克勒斯看向天边,然后闷声说道:“老师,我觉得你刚刚说的对,命运不命运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这是我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来的选择。”

“那就祝你一路顺风了。”阿瑞斯笑着挥了挥手:“记住,在你的旅途上,我一直与你同在。”

第86章.爽死她

阿瑞斯所说的这个“我一直与你同在”可不是其他神明说来诓骗自己信徒的谎言,实际上,在赫拉克勒斯的旅途中,的确一路都有他的小号的跟随。

有的时候,他是赫拉克勒斯饮水时河流里游过的鱼,有的时候,他是赫拉克勒斯安眠时旁边叶子上趴伏着的虫子,而在赫拉克勒斯见到他的兄弟欧律斯透斯,并被这位继承了迈锡尼王位的国王兄弟刁难的时候,阿瑞斯就变成了一只鸟,站在王宫外的树枝上看着他们。

在原本的神话里面,欧律斯透斯之所以刁难赫拉克勒斯这个兄弟,是因为他是赫拉的信徒,并且接受了赫拉的命令,然而现在,赫拉已经不会再加害赫拉克勒斯,因此,欧律斯透斯就成了雅典娜和三女神在人间的白手套。

她们看似在为欧律斯透斯对付赫拉克勒斯,实际上却是在借助这个凡人国王之手,把大力神神话传说给掰回原本的轨道里。

欧律斯透斯给的第一项任务也与原来的神话一样,他让赫拉克勒斯去为自己对付那头涅墨亚巨狮,这头巨兽生活在阿耳戈利斯地区的伯罗奔尼撒,尼密阿和克雷渥纳之间的大森林里,它的皮毛刀枪不入,凡人的武器根本无法伤害到它。

在后来,这头巨狮的皮毛在被赫拉克勒斯得到手以后,甚至化为了一件能够否定人类之理,拒绝所有来自人类文明内的道具的宝具,而还活着的涅墨亚巨狮也拥有这样的能力,在人间,能够划破它皮毛的就只有它自己的利爪和牙齿。

有传说说它是万魔之父提丰与女怪厄喀德那所生的孩子,是海德拉、刻耳柏洛斯等等能够威胁众神的怪物们的兄弟,也有人说它是从月亮之上掉落下来的月之兽。

总之,这显然已经不是人类能够对付的魔兽,哪怕是那些半神英雄们,去了估计也是给它送菜,但是赫拉克勒斯在听了以后,却只是沉默地接受了这项任务,然后扛着阿瑞斯赠给自己的那根青铜巨棒,前往了这只巨兽生活着的地区。

阿瑞斯派了自己的一个分身跟着他,主要是防备雅典娜和三女神又作妖,然后他便把自己的精力都给转回了冥界内。

小师妹美狄亚如今已经不在冥界了,前段时间,她自觉学有所成,而且她的父亲也开始思念自己的这个女儿,希望她能够回去王国内,与国王和她的弟弟在一起,因此就被赫卡忒给送了回去。

在美狄亚离开以后,阿瑞斯还是感觉挺寂寞的,这就像是家里养了许久的小狗被迫被送出去了,这花园里见不到那个单马尾少女打拳呼喝或者练习魔法的身影,总感觉好像是缺了点什么一样,毕竟美狄亚虽然说名义上是赫卡忒的弟子,但真正大多数时间在带她的还是阿瑞斯这个师兄。

而身为美狄亚真正老师的赫卡忒就比较没心没肺了,毕竟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魔术工坊里自己捣腾,处的最多的也是阿瑞斯,只要阿瑞斯本体还在冥界,对于她来说,生活就和以往没有什么区别。

因此,一方面倍感无聊,一方面也准备主动出击的阿瑞斯,也开着自己的小号珀尔修斯,从冥界离开了。

他如同美狄亚那样,在离开前,专门去找赫卡忒要了个“出山礼物”,当然实际上这个出山礼物是他自己给自己弄的宝具,主要是需要赫卡忒在上面留下印记,以后好表明身份,然后,他就把自己的珀尔修斯号分身给送回了人间。

而在听说阿瑞斯准备去搞雅典娜心态的时候,赫卡忒也暂且停下了手上的工作,跑回家里来看热闹。

两个家伙在花园里看着珀尔修斯那边的现场直播,而阿瑞斯一边用第一人称视角操控着珀尔修斯,一边朝着距离最近的人类城邦赶去。

看到他的举动,赫卡忒问道:

“你准备怎么去恶心雅典娜?”

“这个简单。”阿瑞斯嘿嘿笑道:“恶心她,我在行,珀尔修斯本来在人类史上就是雅典娜女神座下的第一舔狗,那我就演个不计代价就要舔她的舔狗,看老子疯狂舔,舔到她阿黑颜,爽死她。”

“你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吧?你还懂怎么当舔狗?”赫卡忒奇道。

“怎么不会,这多简单。”阿瑞斯咳嗽了两声,然后充满深情地看着赫卡忒,对她说道:“在吗?赫卡忒,你今天是不是心情不好,一直不理我……好吧,不理我也行,我不打扰你了,你自己好好休息,多喝点热水……什么?雅典娜这小婊砸惹到你了?你不要怕,我这就去揍她帮你出气。”

“……”赫卡忒有些无言地张了张嘴,问道:“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些东西?”

“这是每个渴望爱情又求之不得的男人无师自通的技能,如果不是真的喜欢,又有谁愿意做一条舔狗呢?”阿瑞斯摸了摸下巴,收敛了表情,然后问道:“感觉怎么样?”

“你别说。”赫卡忒咂了咂嘴巴,答道:“看你这平时一脸嚣张的徒弟这么卑微的样子,好像还挺爽的。”

“哼,爽就对了。”阿瑞斯抱着胳膊说道:“看我在一边舔她的时候,一边让她与世界为敌!”

说话间,阿瑞斯已经把珀尔修斯的小号给开到了一座人类城邦之中,一问之下才知道,他居然也很巧合地来到了伯罗奔尼撒地区,涅墨亚巨狮与赫拉克勒斯就在附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雅典城也正好在附近。

阿瑞斯低头想了想,很快就有了计较。

在原本的神话中,珀尔修斯的发迹是因为他的母亲达纳厄。

在达纳厄被宙斯强迫交合后,就被恐惧的阿尔戈斯国王阿克里西俄斯装进一个箱子抛入了大海中,经历一番漂流以后,达纳厄抵达了塞里福斯岛,而统治着这座岛屿的是一对兄弟。

在救下达纳厄以后,其中的哥哥波吕得克忒斯就看上了这个美丽的公主,而在他看来,年幼的珀尔修斯就是个拖油瓶,因此为了珀尔修斯防止破坏自己和达纳厄的好事,在一次宴会上,波吕得克忒斯就向年青的珀尔修斯提出,自己想要戈尔贡的头颅。

也因为这个任务,珀尔修斯才踏上旅途,得到诸神帮助,最后完成了一系列英雄事迹,成为了希腊神话里赫赫有名的英雄。

不过现在,达纳厄已经被阿瑞斯收留到了斯巴达城邦,她也在那里遇到了自己的意中人,结婚生子,并且过上了平凡且幸福的一生,塞里福斯岛的波吕得克忒斯自然也与他们无缘了,达纳厄甚至根本没有到过那里。

但阿瑞斯并不害怕,依照这两次摸出来的命运三女神的行动规律来看,他相信,只要他顶着“宙斯之子·珀尔修斯”的名头,那么这些事情迟早都会主动落到他头上来。

于是他迈开脚步,朝着不远方的雅典城邦行去。

第87章.波塞冬欲行不轨,海傲天棒打巨狮

在希腊世界内,竞技运动是一项非常流行的活动。

得益于喜欢看热闹的奥林匹斯众神,在竖立着宙斯神像的奥林匹亚,一种运动会的形势也随之兴盛了起来,最开始,这种运动会是在祭司的主导下祭奠诸神的活动,但是发展到如今,已经成为了整个希腊世界里从神到人都喜欢看的一项盛大活动。

除开发源地奥林匹亚以外,希腊世界里的其他城邦中也渐渐修建起了巨大的竞技场,并且开始自行举办各种各样的活动,以吸引人口,祭祀城邦的守护神。

而除了杀死魔怪、在战争中击败敌国以外,竞技活动也逐渐成为了希腊世界英雄们扬名的途径。

如今在希腊世界里面,除了奥林匹亚运动会以外,竞技活动最繁盛的地方,便是雅典城,据说在雅典城内有不亚于阿波罗所守护的德尔菲城邦的综合战斗竞技大赛,胜利者如果表现优异,甚至能够得到雅典娜女神的亲自祝福。

阿瑞斯就是准备利用雅典城内的这个战斗竞技大赛来打响“珀尔修斯”的名头,他进入雅典城内,经过一番打听之后,便了解到最近正好就有一场竞技大赛即将开始,于是阿瑞斯来到大赛的举办地点,并且以“珀尔修斯”之名报了个名,接着,就暂时留在了雅典城内,等待着比赛举办。

不过就在他闲逛之时,却忽然在集市中注意到了一个人物。

这个人是个男人,留着黑色的长须,一头长发披散在脑后,穿着一件海蓝色的长袍,他长得倒是英武,不知道的凡人们见了,估计会把他当作附近城邦的国王或者贵族,但是阿瑞斯却看出了他身上散不去的浓郁神气。

海王波塞冬,这个男人很明显是他伪装而成的化身。

在认出他的瞬间,阿瑞斯的心里也是一紧,自从上次被他算计,波塞冬和宙斯彻底决裂以后,众神已经许久没有在其他地方见到过波塞冬的身影了,现在这位在海中金宫自闭的海王,忽然开着化身跑来了自己的大仇人雅典娜的地盘上,关于其原因,阿瑞斯能够想到的事情,就只有一件。

即便是经常用兜帽遮面,躲着人群,作为雅典娜祭司的美杜莎还是被波塞冬给盯上了,不,应该说很大概率就是雅典娜和三女神向波塞冬出卖了她,因为这也是美杜莎的“命运”。

见到这种情况,阿瑞斯当然是要斗一斗的,不过他的神力分身好像没有什么特别靠谱的理由出现在这里,光靠珀尔修斯的小号又不可能敌得过海王,幸运的是,附近的伯罗奔尼撒地区,还有一位足以与海王匹敌的大英雄,并且他来了的话,阿瑞斯就有借口降临于此了。

想到这里,珀尔修斯也朝着雅典城外的某个方向看了一眼,接着,他便收回眼神,盯紧了波塞冬的化身,并且迈步悄悄地跟了上去。

在珀尔修斯停留雅典的这段时间里,阿瑞斯在另外一边的分身也看着赫拉克勒斯成功地在伯罗奔尼撒地区内的涅墨亚平原附近找到了那头涅墨亚巨狮。

在赫拉克勒斯找到它的时候,这只涅墨亚巨狮正在自己的巢穴里吞食一位倒霉的旅人,它吃到一半,抬起头来,就看见自己的巢穴门口那里忽然进来了一个身穿铠甲,全副武装的壮汉。

自己的领地受到了侵犯,涅墨亚巨狮当即丢掉了足下还未啃食完的人类尸体,怒吼一声站了起来,朝着赫拉克勒斯的方向扑了过去,而赫拉克勒斯也张弓搭箭,冷静地与它对战着。

虽然在神话中一向是以勇武著称,但大力神赫拉克勒斯的智慧同样也不容小觑,这在战斗中也带给了他很大的帮助,在试探性地交手了两个回合以后,赫拉克勒斯很快就摸清楚了这只涅墨亚巨狮的特性,也明白了为什么这只狮子盘踞在这片地区多年,侵扰周围的城邦,都无人赶来将它杀死或者驱逐。

涅墨亚巨狮用一句话简单总结一下特点,就是肉得一批的同时伤害还高,它的狮皮刀剑难伤,哪怕是阿瑞斯送给他的采用了斯巴达冶炼技术最高峰的那根青铜棒,也无法伤到涅墨亚巨狮分毫,但偏偏这畜生的一双利爪却又无物不断,阿瑞斯赠给他的斯巴达铠甲在狮爪面前就跟纸糊的一样,非常得赖皮。

好在它并没有从提丰和厄喀德那那儿继承到和它的兄弟姐妹们一样的魔法能力,否则的话,哪怕是神明,恐怕也有许多都不是这只巨狮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