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雁夜就是要娶时臣的女儿 第215章

作者:欧阳若雪

“没错,是庶民料理,而且还是极致渎神的料理!”雁夜笑着道,“想当年奥德修斯的船队仅仅是烧烤了阿波罗的宠物,就遭遇海难,而如今,作为今天宴席主料的,可是拥有宙斯血统的神牛啊!”

“神牛?”金闪闪似乎被触动了什么有趣的回忆,嘴角忽然微微翘起,不过却又很快平复了下来,用故作矜持的嗓音说道:“有意思的家伙,我似乎有点欣赏你了。”

ps:四吹和横走四天王、黄金三(四)靶不是一个啊,四吹是无穷无尽王之军势,输出无限誓约胜利,晚钟已响王哈桑,最后一个当然是亲儿子闪闪的全知全能之星。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找不到的人才(经典理论“总有那么几个”)、没有怼不过的光炮(誓约胜利之剑理论上是战死在战场上的人对胜利的渴望,战死的人越多威力越强,渴望胜利的人越多威力越强,所以理论上输出无限,而其他光炮都是有上限的,只要呆毛想赢,光炮就一定能怼赢),没有取不来的首级(哈桑老爷子大家都懂),没有看不透的弱点(全知全能,针对打击)。四个没有,吹点无限,所以无敌。

第三百五十二章 渎神之宴(上)

对于桌上的烤牛肉,伊斯坎达尔是有点心情复杂的,不过要说愤怒,其实也没多少。

就像之前所说的,虽然飞蹄雷牛与神威车轮是与他传说紧密相关的宝具,但实际上和他的感情并不算深厚,甚至可以说完全没有,相比之下,甚至还比不上那匹从小被他驯服的马。

不过就算如此,这到底也是他宝具的一部分,就这么拿来吃,也确实有点……

算了,太香了,先吃再说!

两位王同时拿起一串烤肉放在嘴边,一豪迈一矜持的咬了下去,然后,两人的眼神同时亮了起来,不过在他俩评价之前,一个声音抢先道

“美味!”

说话的是呆毛王,对于吃有着深刻执念的她比起另外两人,没有那么多戏,吃就是吃,既然决定吃,便不会多想什么。

最先上桌的这一份是牛外脊,经过了微妙刀工和多次拍打之后腌制入味,腌料中某些特殊成分很好的分解掉了一部分肌肉纤维,轻微过火之后,只有三成熟的生串撒上芝麻,嫩香中透着一丝甜味,又带着腌料的刺激,让人有一种茹毛饮血般野性爆发的感觉。

不过……

“我说,这分量也太少了点吧?”伊斯坎达尔挥舞着手中的竹签,对于上面那小小一条只有筷子粗的粉嫩肉条似乎很是不满。

“这是生串,过火一熏就吃的玩意,要是块大我不如给你端牛排上来……”雁夜白了他一眼,金闪闪立刻故作高傲的仰起头,像是品红酒一样,小口抿掉了竹签上的肉丝,然后用品酒师一般的口吻道:“Sirloin……牛外脊,西冷牛排的主料,牛身上以嫩著称的部位,不过就算是如此,战牛和育肥牛的肉质也是完全无法相提并论的,通过仔细分割后加热到三成熟,才能达到这种软嫩中却保持着优秀口感的状态,就好像是顶级的刺身一样,哪怕再厚上一分,也会影响火候,导致受热不均,影响口感。这串前菜,本王很满意。”金闪闪少有的夸奖了一句,然后装作不经意的又拿起了一串,明明看上去动作优雅,但进食的速度不比伊斯坎达尔那粗犷的吃法来的慢上多少。

雁夜很想直接竖起拇指夸一声“行家啊”,不过考虑到金闪闪的年代根本就没有什么西冷之类的名词,而圣杯也不会无聊到连这种信息都灌输给英灵,心中顿时明悟过来——金闪闪开了全知全能之星啊?

话说你打架宁可被剁肘子都不开的玩意,吃个饭为了装逼就开了?不过这也蛮符合金闪闪性格的,原作唯一一次开全知全能之星,不也是为了打牌吗?

比起不明觉厉的英灵和现实里只是平民的玩家,在场唯一的真正西域人韦伯则是只顾着吃,虽然是正经西域人,但是到底不是那种家里有矿的富贵家庭,吃到的牛排也大多是普通餐馆的级别,像是神牛这样的高级货,他哪里见过,别说像金闪闪那样侃侃而谈了,让他矜持着没有一下子拿起一把往嘴里撸就是好的!

玩家们的态度也差不多,毕竟,他可没法像金闪闪那样,一边不停地作者美食评论,一边以极快的速度完成进食。

两头牛的外里脊就那么多,哪怕切的细,也就几千串的样子,几十斤的分量平添到十二个人外加一只小狐狸身上,每人才几斤的样子,再加上英灵都是大胃王,这点小水花很快就被吃了个干净。

“下一道菜呢?我那两头牛可不止这么点肉啊!”伊斯坎达尔大笑着喝了一口带来的红酒,金闪闪同样抿了一口,却眉头微皱,直接道

“真是劣酒……”

“这已经是这个城市能找到的最好的酒了!”伊斯坎达尔瞪大眼睛,金闪闪却撇撇嘴,“先不说红酒的品质,吃烤肉本就不该配红酒这种东西!罢了,让你见识一下本王的珍藏!”

金闪闪话已出口,身边忽然泛**点涟漪,Saber立刻挺直身体做出戒备的动作,却发现哪怕是那些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Master(玩家)也一个个都没什么反应的样子,忽然觉得自己在气度上输了一筹,头顶的呆毛也略微有些蔫。

“这是本王珍藏的啤酒,在过去,是只有王和神才能享用的极品!”金闪闪取出一个发着金光的木桶,立刻有黑影兵团上前,恭敬的接过酒桶,为每个人斟酒。

(啤酒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埃及,当时甚至被埃及人当做硬通货,你扛了一天石头造金字塔,下班的时候领工资就是领几杯啤酒,当然你也可以用啤酒去买粮食,比钱好用,另外六千多年前(和古埃及几乎是同时期,种花家良渚文明也没晚多少,是历史的巧合,还是上古交通工具产生的文化交流?我脑中忽然出现四大文明古国用维摩那之类的飞空艇往来交易啤酒的画面……),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也就是金闪闪在位的时候,他的家乡已经能制作超过十六种啤酒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用来献祭给神灵的,所以金闪闪拿出啤酒完全符合历史,甚至可以说是他能从宝库里拿出来的最符合历史的东西了……不过按照他什么都要拿“最古”的习惯,说不定会把拉二的珍藏拿出来也不一定)

虽然按照历史,金闪闪拿出的应该是粘稠的,如同粥一般的漂浮着酒糟的,只能算是酒精糊糊的东西,不过看着那澄清的液体上漂浮的绵密细致的泡沫,雁夜还是觉得这样比较好……

啤酒入喉,带着一丝水果的香气,气泡在口中绽开,爽口的苦涩令人胃口大开,随后而来的,是麦芽的香气和甜而不腻的回甘,并没有停留太久的苦涩毫不留恋的散去,将剩下的体验交给了新一轮的体验。

完美!

雁夜心中暗道,忽然思考自己是不是也该酿些酒水了?不过自己的饮料已经定下岚龙的眼泪了,是不是找机会试试用眼泪发酵的口感?不过岚龙的眼泪分量太少,有机会抓几只养起来?或者……

雁夜的思绪有些飘,但很快,他就回归了现实,因为伊斯坎达尔用完全匹配他造型的风格,挥舞着拳头大喊着上菜。

ps:新开了一家刀削面,早早去吃了,不得不说,这家老板是硬功夫,不是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机器压出来的所谓刀削面,而是正经削出来的,每根都有近半米,功夫真的厉害,两边软中间韧,一口咬断时候的那种口感简直绝了,不过就是面条太显眼,吃完以后反而想不起臊子是什么味道了。要不是害怕被人当找茬,我都想跟老板买了面回家自己吊高汤……

第三百五十三章 渎神之宴(中)

大口喝了啤酒之后,第二道上来的却是穿在竹签上,每串三粒,每粒只比指肚大不了多少的金色肉块。

若说一串小,那之前的生串显然更小,真正让人不爽的,是这一次,不像之前一下子拿出近千串,而是每人面前,都只有三串,包括小狐狸在内,不多不少。

“我说老板,就这么一点也太少了吧?”伊斯坎达尔莫名其妙的就开口叫起了老板,雁夜没有废话,直接道:“这是烤牛油,你那两只牛总共就这么点。”

“牛油?”韦伯瞪着竹签上的金色脂肪球,怎么也没法将它们与记忆中那些淡黄色的易融化食品联系在一起。

“就是公牛胸。”金闪闪翻了个白眼,抓起一串塞进嘴里,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不过对于他如此了解的情况,显然又用了全知全能之星。

牛油入口,那牙齿咬合的瞬间,软中带韧,嫩中带脆的口感立刻在唇齿间炸开,满嘴的油香在瞬间爆发,那种一口下去满嘴流油的快感,并不像很多不屑于这么吃的自命不凡者心中所想的那么油腻,对于任何食谱中包含肉类的生物来说,油脂所激发出的欲望绝对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特别是经过火焰关照过的油脂。

三串牛油,火候各不相同,老与嫩之间,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味觉体验,火候稍老,油脂渗出多,香气饱满,口感弹牙,火候稍嫩,油脂渗出少,口感软糯,唇齿留香。

与之前的生串不同,并没有经过什么腌制,简单地葱与盐,在雁夜的精心控制下,烤出了近乎完美的味觉体验。

焦脆酥,这是火焰的味道。

软嫩韧,这是牛油的本色。

两者混合在一起,非但没有互相中和,反而在一种极其微妙的平衡中找到了绝佳的黄金比例,这要感谢龙昆宝的那一碗羊肉泡馍,让雁夜从中领悟到的平衡滋味。

雁夜控制着替身在那里烧烤,自己则坐在桌前吃着,觉得人手不够,又分出了两人出来,存在之力在创造方面不愧是有着绝佳优势的力量,经过简单将自己的经验编辑封装之后,只要把控细节,雁夜就可以轻易的同时操控近十个分身分别完成并不算太考较精细操作的菜品,而且味道,绝不会比自己亲手下场差上分毫。

“可惜了,就只有两头牛……”伊斯坎达尔将嘴里只留下淡淡余味的残渣恋恋不舍的吞了下去,咂咂嘴说道,那语气,甚至让人觉得,如果他还有牛,怕不是会直接送上来让雁夜烤了?

不过这种遗憾没有过去太久,不一会儿,又是几大把肉串被送了上来,这次的肉串穿得像是烤豆皮,只有薄薄的一片来回穿插固定,看着那白红相间的颜色,便能看出,这烤的是牛五花。也就是牛胸腹部分的肉。如果不方便回忆,简单点说,看上去就像是下火锅的肥牛——实际上,牛五花也是最顶级的肥牛材料。(火锅肥牛的等级是按照完整度和拼接算的,最顶级就是整块牛肉冻硬切片,差的就是将肥的、瘦的拼接起来冻住切片,更差的还有用碎肉加牛油的方式冻起来切片的)

这一把把牛五花烤的略微有些干,看起来并没有太多油水,但是咬在嘴里,却是截然不同的感受,烤的脆硬的瘦肉咬上去甚至有一种巧克力板一般的清脆口感,随后在咀嚼中,稍微柔软的肥肉部分在牙齿给予的压力下慢慢化开,滋润着入口化渣的瘦肉,使得口感圆融,不干不柴。

腌制五花肉的酱料采用了甜辣酱,辣中带甜的风味配合那脆爽的口感,给人一种在吃巧克力蛋糕一般的错觉。

牛身上的五花肉不多,但是却胜在切的薄,几千串还是能串的出来的,没有分开,任凭取用,无论是Servant还是Master都能吃得尽兴。

毕竟此时玩家们已经反应过来,在烤炉旁几个分身还在操作的时候,多少还是留点肚子,不然最后只能望洋兴叹,那岂不是要把肠子都悔青了?

上千串五花肉很快被瓜分干净,从者面前的啤酒也添了一杯又一杯,期间呆毛王几次想要说什么,却又被新的美食所吸引,忘记了话语,这一次,她又要开口之际,一串串散发着淡金色的烤品却再度上桌。

这正是雁夜精心准备的硬菜——板筋。

作为一个前西安人,作为从小混迹黑暗料理界分支——黑暗大排档界的食客,说到烧烤,怎么能不拿出一道板筋作为招牌?

(人生一串里有句话说得好,西安烧烤界,生意好的,绝活里面绝对有板筋,我三岁开始混迹西安黑暗大排档界,从当年一天黑就自己带着小马扎到摊子旁边吃的时代一直吃到现在,生意好的摊子,板筋那绝对是一流。)

板筋,这东西很多人都不陌生,甚至小时候还有五毛一包的零食板筋,但是板筋和板筋是不同的,伴随着人生一串这个纪录片的播出,有些人已经认识到了西安人认知的板筋有点不太一样,不过这里还是要说一次,板筋,就是牛上脑那个位置的那一层,别的地方不算!

(不过最近板筋质量也有点下降,我家楼下六家烤肉,就只有一家能吃到正经的板筋)

板筋数量不多,但也比牛油强些,不过这玩意多了也吃不完,毕竟哪怕是从者的牙口,板筋吃多了,接下来估计也咬不了别的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