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灵人生 第413章

作者:酒心纸鹤

苍银的光芒下,少年俯视着脚下的哈桑,冷艳却散发着致命魅力的脸颊上是必胜的决心,他伸出小巧的舌头舔舐唇边,跃起之时给人的冷意在下落之时已替换为炽烈的战意。

“邀至心荡神驰的黄金剧场!”

清冷声音发出的命令之下,缩小版的黄金剧场出现将三人围在中间,哈桑在这一刻身体数值再次疯狂下降,可是这却并不是结束。

在他的一前一后,两把缠绕着赤色火焰的长剑前指,两位黄金剧场的主人共念宝具之名。

““童女讴歌的荣华帝政!””

第六十一章 欧皇的喜悦

当你发现自己爱人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曾经有一个女孩问过这个问题,男孩的回答是赚到了的感觉。

因为本来就喜欢所以才成为恋人,如果不为人知的那一面也喜欢上的话,那不就是双倍的喜欢了吗?

尼禄没有听过这句话,但是如果听到的话想必会极其认同,将这位男同志引为知己。

因为这对尼禄来说,已经不是双倍了,是超级加倍!

当少年冲出已受重创的桎梏之时,在那苍银的月色下惊呆的可不只是哈桑,还有作为同伴的尼禄。

而且更加剧烈,更加夸张。

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

高大健壮的男人和瘦弱美貌的少年,这其实就像是尼禄心中的两个选择,正如那所有爱情选择题大全里都必出的一道:

你是会选择日久生情的人还是会选择一见钟情的人?

这对很多人来说大概都是个难题,因为这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感受。

日久生情是熟悉中渐渐升华的感情,这种感情尼禄现在就深有体会,那是被一点点吸引的奇妙感受,就像雨水般渗透入内心,看着爱情从小树苗慢慢的长成参天大树。

那是绝对的踏实感与安心感,是在几乎完全了解对方内在的前提下诞生的感情。

而一见钟情则是片刻的爆炸,源于人类最直观的感受,最直接的激素分泌,类似于一种生物本能,它肤浅,剧烈,却又刺激,就像是在许久的等待之后一夜绽放的花朵。

那是致命的美感与毒药般的吸引力,是在几乎不了解对方的前提下诞生的感情。

两相比较互有长短,严格来说的话第一种更加困难,第二种更加梦幻。

正所谓过于容易产生的感情消逝的也快,当发现一见钟情的对象某些方面不合心意的时候,幻灭也许只在一瞬间,可是如果想要寻求日久生情,那么就需要一个虚无缥缈到极限的东西帮忙。

缘分。

尼禄自然懂得这些道理,曾经十七岁尚不成熟的她经历过那种一见钟情后可望而不可及的苦恋,但是在三年之后,在政治斗争中观遍人心险恶的皇帝陛下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当她在缘分的牵引下碰到一个让她渐渐喜欢上的人时,她懂得了这份感情的珍贵并选择了珍惜。

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人不能永远活在梦中,珍惜身边人才是幸福,可是如果这两者其实是统一的呢?

脑海中的两个身影缓缓重合,两种喜悦叠加在一起的那一刻,尼禄陛下感受到了梦幻般的幸福,甚至产生了一瞬的眩晕。

少女伸手狠握了一下自己割伤的手腕,剧烈的疼痛让她意识到这不是梦境,但是同时也让她短暂的冷静了下来。

“邀至心荡神驰的黄金剧场!”

少年清冷的声线中,双重剧场成型,尼禄握紧武器,回忆着之前男人的嘱托。

“一旦我将长剑抛向高空,就代表着我身上的血液样本因为某种缘故无法使用了,而那时就需要你的鲜血作为最后的杀手锏。”

“我获得血液之后,你不要犹豫立即和我一同开启宝具,相信我,胜负就在那一刻!”

““童女讴歌的荣华帝政!””

双重黄金剧场之内,飘舞的火焰中尼禄与罗兰一前一后,向着站立着的骷髅剑士发起冲锋,一秒不到的时间,两个身影交错而过,分立于两边。

“轰——!”

宝具带起的火焰爆炸震动森林,双重叠加之下如火山爆发,而在那火焰的中心处,骷髅的剑士单膝跪地一动不动。

黑长发的少年缓缓回过头注视火焰中的那个人影。

哈桑到底还是中招了。

在两人同时解放宝具的那一刻,哈桑来不及躲避,他用重盾挡住了尼禄的一击,并掷出连带着罗兰肉体的长剑想要阻拦他灵魂的进攻。

可是这也在罗兰的预料之内,少年留有余力躲过这一击后爆发加速,与尼禄完美的同一时间攻向了哈桑,并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斩痕。

钢铁的长剑上火焰熄灭,崩裂的清脆声音传来,罗兰手上的附魔长剑在这承载宝具的一击之后再也不堪重负,化为一片片颗粒般的碎片飘散在夜风中。

哈桑在最后的选择确实没错,与罗兰的劣化宝具相比,正版的尼禄当然更有威力,其实如果罗兰使用的是其他人的血液,那么即使击中了哈桑,想必也难以造成大量伤害。

因为哈桑本身的防御力。

事实上在还未交战之时,罗兰便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伤到哈桑。

他的能力复原的劣化宝具杀伤力大多有限,赫拉克勒斯那乱披风版的射杀百头倒是足够破防,但是这条路却走不通。

因为武器。

罗兰的武器——普通的附魔长剑根本经受不住这样强烈的打击与频繁的攻击次数,而且原版可是用斧剑的,两相一对比罗兰这个威力差的太多了。

经过一番慎重的思考后,罗兰得出的破局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尼禄。

尼禄的宝具‘童女讴歌的荣华帝政’是无视防御力的攻击,而且也是现场唯一能够改变位置的血液样本。

毕竟活人就在那,而这也是哈桑,或者说所有与他交战之人思维里的一个盲点。

根据这个世界的常识,没有人会认为血瓶中的只是单纯的血液,一般都会认为是一种以血液做媒介的魔药,直接吸取鲜血就可以使用他人的宝具,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罗兰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而凭借这个专利优势与步步计划,哈桑先中了天蝎一射,后被拥有赫拉克勒斯肉体能力的罗兰以身封住了大剑,最后是决定性的前后宝具夹击,在直击与双重火焰爆炸之下,胜局已定。

少年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转身目睹着那熊熊火焰中的身影,脸上没有得胜的欢喜,而是依然维持着凝重与严肃,他伸出手制止了急奔过来想要抱住他的尼禄,开口提醒:

“庆祝之后再做吧,还没结束呢。”

“什么?”

红衣的少女惊讶的止步,她顺着罗兰的目光看去,随后身体一震,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那是浴火重生般站起的骷髅剑士。

第六十二章 苟命三魁首

罗兰曾经想过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全世界的英灵都患病了,能让他随意采集血液样本玩变身,那他会选择哪个?

虽然这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妄想,但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罗兰觉得自己会选择苟命类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