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猫
叶玄的超能力只能去那些去过的地方,没去过的地方,他过不去,而且距离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远,但是胡帕的光环不一样,这真的是,全世界开门,随心所欲。
“嘿嘻嘻嘻,光环光环,快变大~~~”
叶玄迈过了光环,他看了眼身后的钢神柱,后者走了上来。
这是一座极为豪华的别墅,透过窗户,叶玄还能看到广阔的庭院,能够在魔都这种地价恐怖的地方,买下这么一块土地,不得不说,张家是真的有钱。
但那又如何?
叶玄的女人被人觊觎,如果连这都不出手,那还是男人吗?
‘管他什么张家,’叶玄的态度极为端正,对他好的,值得他敬佩的人,叶玄会很谦逊,可那些要算计他,以及他在乎的人的小人,那只有一个结果:‘敢做,就要承担该有的风险。’
只不过,有些事,叶玄觉得还是不要太暴露的好。
于是,叶玄从家园里拿出了一件有着兜帽的披风,他利用超能力,在兜帽上,描绘了一个阿尔宙斯的金属标志:‘创世神的标志,应该对得起我的身份了吧。’
哪怕叶玄得到了所有的神兽,其中最强的,还是阿尔宙斯。
没办法,羊驼免疫所有技能,根本打不动,就凭这点,阿尔宙斯就已经是无敌的存在了,管你种族值多少,全部技能都无效,还打个屁啊!
“魔都这边,有我爸在,江南……”
张隼说:“我听说你爸被人打败了,而且是一只精灵,干掉了三只主力?”
“那视频你应该也看过来,”一想到叶玄的钢神柱,沐金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被这个阴影所笼罩:“那只精灵真的很强,简直跟开挂一样,我们之后回放了当时的视频,地面系的尼多王,竟然被一招电气系的电磁炮给秒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无敌,因为那是不可能的。
之前也说过,只有一成(10%)的伤害,就会被这个世界定义为免疫。
地面系是将电气导入大地,从而免疫电系技能,可问题是,雷电技能本身具备爆炸性,以及可持续性,如果爆炸,那么就是岩石、大地,也能炸碎,而持续性,就是连续不断的轰击,就是石头,也可能被高温融化。
“能用电磁炮干掉地面系的尼多王,而且是一招秒,那精灵有多可怕,对方的实力,怕是至少得是职业九段。”
第一百十三章 如果你们是在讨论我的话,咱们可以聊聊
“魔都这边,主要是白空谭那个老不死的。”
白空谭的名气,是靠实力打出来的,虽然不是天王,却仅次于天王,全国都没有多少。
事实上,别看白空谭称自己只是个准天王,其实他是拥有天王级实力的。
九段为天王级,八段,才是准天王级。
张隼的父亲,也只是比沐南风强一点,三只八段,勉强碰到了准天王的边缘,但跟白空谭这种天王级战力相比,就完全没有可比性了,基本上是被吊着打的。
什么叫吊着打?
就是六对六,人家最多败一只,然后换掉你至少3只的那种。
没错,白空谭和张隼的父亲张武,就是有着这么巨大的差距……
“白空谭太强,就算我们两家联手,也没办法把他拉下台。”
“但他已经老了,最多再撑个五六年,到时候,他精灵的暗伤爆发出来,再加上年纪大,反应能力不行,迟早会隐退。”张隼:“而到时候,魔都和江南就是我们的地盘了。”
“计划不错。”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从两人旁边传来:“接着说。”
“什么人?!”
两人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站了起来,而在他们身旁的沙发上,身披兜帽披风,看不清脸庞的叶玄正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
叶玄的突然出现,让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他们极为震撼。
“保安!”
张隼下意识的就拿出电话,想要叫人,然而叶玄却是抬手打了个响指,下一个,原本明亮的房间突然暗淡下来。
“唰!”
再次亮起后,却成了有些暗淡的蓝色灯光。
“这……”
“我家,没有这样的灯光……”
“只是改变一下颜色,小把戏罢了,”叶玄把玩着手中,那极为精致的超高档次手机:“另外,你们刚才的计划,我挺感兴趣的,接着说啊。”
“我的手机!”
张隼:“你是怎么把……”
“接着说!”
叶玄眼中闪过一抹蓝光,下一刻,张隼就跟傻了一样,呆滞的抬着头,如同复读机一般,把张家和沐家的计划,说了出来。
原来,沐南风是想要通过联姻,跟张家合作,彼此共同发展浙江的东南沿海地区。
从而,利用两个道馆的影响力,先是借助魔都道馆,继续挤兑皇陵,把皇陵解决后,江南道馆就可以统一整个江南市。
至于江小幽,以她的水平,根本不足以在几年内,同沐南风对抗。
而到时候,等沐南风有了八段准天王的实力,两人联手,等白空谭年老体衰,精灵也走下坡路的时候,一起解决掉这个麻烦。
当然,不是暗杀之类的事情。
训练家的对决,还是要用精灵决斗解决。
当白空谭实力不济,再用精灵决斗,直接跟他赌魔都道馆馆长之位,只要赢了,那他不隐退,也得退隐。
这样一来,沐家主江南,向内陆发展,张家主更强的魔都,同世界接轨,彼此成掎角之势,称霸整个华国东南沿海!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沐金栋简直是看傻了,他完全没想过,一个人类竟然还有这样的力量:“是什么精灵吗,超能系精灵?”
可是,无论沐金栋怎么寻找,都无法发现超能系精灵的踪影。
“接着,”叶玄说:“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沐岚珊的事。”
“下药。”
张隼完全没有犹豫,直接说出了计划:“由他准备,然后我用埃达号为诱饵,骗沐岚珊去参加酒宴,到时候,只要找机会下药,区区一个女人,还不是在本少的胯.下,婉.转.承.欢。”
“咯啦!”
叶玄隐藏在袖子里的手,突然握紧:“好,很好,手段。”
“你们要称霸东南沿海,这事,我……”
好吧,也不算管不着。
白空谭是个让叶玄敬佩的老前辈,他们这种,等你病再要你命的行为,让叶玄极为不耻,如果知道了,他怕是也会管这闲事,不过现在也好,两件事碰一块儿了,所以一起解决,也算是为白空谭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道馆应该交到真正的训练家手里,它不是赚钱的工具,也不是争权夺利的筹码。
像沐南风和张武这样的人,在叶玄看来,根本不配被称作道馆训练家!
“躺下吧。”
叶玄话音落下,张隼便直接瘫倒在了沙发上,当然,这不是让他睡着了。
对于一个觊觎自己的青梅竹马,还是真正关心自己的女人的人,叶玄若是就这么轻易饶了他,那可真是,太恶心人了。
那么,怎么办呢?
要人性命,还是算了,直接弄成傻子吧。
你说这比杀了他更狠?
如果你老婆,被人下药,然后弄上床,作为男人不提刀去跟对方拼命,那还算是男人吗?
不要说什么这事还没发生,等真的发生了,就来不及了!
“你对他做了什么?”
“没什么,”叶玄:“就是搞坏了他的大脑,让他当一辈子脑残罢了。”
“什么?!!!”
沐金栋下意识的转身就跑,也是此时,叶玄抬起了手。
‘身体?!身体动不了了!!!’
此时此刻,沐金栋内心几乎是恐惧到了极点,他很想叫喊,可嘴巴张着,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来,也是此时,叶玄走了上来:“至于你,哎呀呀,不好办啊,怎么说你也是小岚的弟弟。”
“啪!”
叶玄打了个响指,沐金栋也变得呆滞起来:“超梦。”
超梦的身影出现在了叶玄身后,作为超神兽,她根本不需要通过精灵球,就可以出入家园,以无时无刻保护叶玄:“主人有什么吩咐。”
“失忆术。”
“好的,主人!”超梦对沐金栋施展了失忆术,让其忘记了同叶玄相关的,最近的事情。
然后,叶玄用念力招来了一旁的棒球棍,对着沐金栋的右腿便是狠狠的一击,直接将他的腿给打断:“对姐姐都这么算计,真不是东西,打断一条腿都算轻的了!”
第一百十四章 哥很忙,真的很忙
“啧。”
叶玄随手丢掉了棒球棍,目光扫过沐金栋的双腿之间:‘这小子连自家姐姐都拿出来当筹码,留着这东西,也是去祸害别人。’
“啪!”
叶玄打了个响指,只见昏迷过去的沐金栋猛地一颤。
从今天起,他的那货虽然没有伤痛,却再也无法行人事,当然,这事情短时间内是无法发现的,而且也调查不出原因来,至于以后会怎么样,叶玄管不着。
反正他今天所做的,问心无愧。
沐岚珊是在叶玄最困难的时候,给予他鼓励,不离不弃的女孩,她和妹妹一样,都是叶玄最为重要的人。
没有杀沐金栋,叶玄已经算是很给沐岚珊面子了。
至于其他,想要凭借这么点东西,就联想到他叶玄,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算知道,又能如何?”
叶玄:“恶人还需恶人磨,人生立场是保护自己珍惜的人,对待敌人,当以雷霆手段,将其彻底消灭!”
“超梦你觉得呢?”
“我觉得主人做的对,”超梦控制着这里的机械设备,将其完美的掌控在手中:“人类有善良者,也有思想邪恶的,如果连对待坏人,都要讲道理,那对善良的人,又该如何处理?”
话是如此,但对胡帕,叶玄却没有像超梦这般干脆。
事实上,叶玄只是让胡帕送自己过来,便将她放在了家园之中,胡帕是个单纯的小家伙,叶玄不希望她去接触这些负面的东西。
“超梦,帮我修改一下这里的监控设施,”叶玄说:“我要的效果是,沐金栋与张隼两人发生冲突,张隼突然发疯,以棒球棍打断了沐金栋的右腿。”
“可以吗,超梦?”
“没问题主人。”
超梦睁开了双眼,无形能量包裹住了整个房间,然后快速将信息重置,并以幻象术,进行干涉和修改:“好了,主人。”
“嗯。”
“但是主人,这样的幻象,只能欺骗不知情况的人,对于熟人,怕是难以真正欺骗过去。”
比如非常了解这栋屋子的人,非常熟悉这两人的人,这个可能比较麻烦。
“没事,”叶玄无所谓的说道:“反正接下来,我会把张武这个麻烦,给解决掉,至于沐南风,他对这里可不熟!”
张武会看出问题,但沐南风却看不出来,他只知道自己儿子被张隼给打残了。
总而言之,张沐两家的盟约关系,算是彻底废了。
“尽管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手段,但联盟那边,还是要糊弄一下的,”叶玄说:“然后明天,就是我们去跟张武算账的时候了……”
瞬间移动回了埃达号游轮上的房间里,叶玄正准备躺下休息,精灵手链,却是来了信息。
是沐岚珊……
“小叶子!”
沐岚珊的模样在空中投影了出来,穿着睡衣沐岚珊出现在了叶玄面前,然后,少女有些期待,又有些傲娇的说道:“明天我参加魔都市的华丽大赛,你,你来看吗?”
“没,没空的话,不,不来也无所谓的……”
沐岚珊是希望叶玄去给她加油的,因为叶玄是她除了父亲外,最亲密的男性朋友。
甚至于,说是私定终生都不为过。
“沐爷你是小学生上台表演,还要家长过来坐在台下打气的吗?”叶玄笑道:“如果是的话,我来给你加油也可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