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神圣泰拉也是泰拉
“好剑!真是好剑!”
赫拉孔爱不释手的把玩着长剑,在月色下挥舞,院内的树枝纷纷应声而断,下人准备的靶子也被轻易一分为二,削铁如泥。
奥林匹亚在黄金时代也曾拥有辉煌的历史,但延续至今科技传承几乎断绝,只有少数科技遗产得以保留并流传至今,其中就包括闪电枪。
闪电枪在黑暗科技时代或许是军队通用的款式,但现如今奥林匹亚的科技早已断层,他们没有制造枪械的技术,甚至无法维护。
每一把闪电枪都是十分珍贵的圣物,整个洛克斯也只有三百把。
而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在闪电枪面前不堪一击。
赫拉孔贵为王子,他也有自己的闪电枪,近战的机会极少,他的剑术也不算出类拔萃。
但爱好宝剑是男人的天性,即使这把宝剑的实战价值很低。
“吾主。”侍从小心翼翼地开口,“您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赫拉孔的笑容渐渐凝固,手中的宝剑也缓缓垂下,低声呢喃:“是啊。”
他以前每天都很开心,因为他是王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他是达美克斯的继承人,他要什么就有什么。
安多斯和卡莉芬妮出生以后,他受到的宠爱也丝毫没有减少,他的父母不会和话本里一样,因弟弟妹妹的出生而对他不闻不问。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父亲不再宠爱他了呢?
赫拉孔记得是他十四岁那年。
父亲不再宠爱他,并非父亲的宠爱转移或变质了,也并非他做错了什么。
只是他已经长大了。
他已经不是孩子了。
尽管在洛克斯,十六岁才是成年,十六岁生日那天是他们的命名日。
在那一天,奥林匹亚的青年都会给自己取一个古代英雄的名字,以此作为纪念和荣誉的象征。
所以奥林匹亚人都有两个名字,父母给他们取的,和他们自己给自己取的。
凡人们的命名日非常简单,但也会召集亲朋好友在家中聚会。
赫拉孔是王子。
他的命名日将是一场盛大的仪式,所有贵族和祭司都会来参加,来见证他。
因此,他必须在命名日之前获得荣誉,证明他配得上他取的名字。
在他父亲的命名日,他为自己起名为达美克斯。
那也是古代英雄的名字,是他们充满荣誉的初代先祖。
他的父亲在成年以前,就已经证明他配得上这样的名字,于是他成了达美克斯九世。
现在轮到赫拉孔了,但他能做什么呢?
赫拉孔太了解自己了,他的身份极为尊贵,但他的能力非常平庸。
他能获得什么荣誉?
他只有两年时间,而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半,只剩最后半年。
如果他做不出成绩,他的命名日是否会成为一出闹剧?
人们是否会认为他配不上他取的名字?
没人敢取笑他,取笑他便是对王室的不敬。
但在背地里,人们恐怕会议论纷纷吧。
赫拉孔这一年多以来几乎从未露出开心的笑容,即使在公众场合,也只有虚假的强颜欢笑。
他所背负的压力太大了,大到几乎压垮他。
父亲不理解他,他也不愿向弟弟妹妹倾吐心声,他只能憋在心里。
直到今天,他的新弟弟送给他一把宝剑,他才终于露出真正的笑容。
可今天以后呢,他该怎么办?
命名日将近,他必须做点什么。
可他能做什么?
“阿巴斯,你说我能做些什么?”
赫拉孔收剑入鞘,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就连这把宝剑也显得百无聊赖了。
“吾主。”侍从声音压得极低,“也许您可以去问僭主。”
他只是侍从,他不敢对王子妄加评论。
“父亲给不了我答案。”
赫拉孔摇了摇头,他不能去问父亲,这相当于作弊,只会让僭主对他更加失望。赫拉孔的骄傲不允许。
他不是佩图拉博,他的弟弟在被收养以前就有斩杀恶兽的美名。
赫拉孔在面对佩图拉博时总会自残形愧,他的勇武远不如佩图拉博,以前他还能用佩图拉博不懂人心来自我安慰,那时的佩图拉博总是梗着脖子,不讨人喜。
但现在的佩图拉博已经弥补这一缺陷,对他这位兄长也敬重有加。
赫拉孔真的很羡慕他,羡慕他强大的力量,也羡慕他有一位好老师,能把他教的这么出色。
“老师?”
赫拉孔忽然灵光一闪,既然佩图拉博能在沃普的教导下脱胎换骨,那沃普是否也能为他指点迷津?
……
“导师!”
赫拉孔大清早就来到了王宫西塔,郑重其事地向沃普鞠了一躬。
卡莉芬妮正捧着书卷,见状险些打翻手边的茶杯。
佩图拉博则皱起眉头,视线在沃普和赫拉孔之间来回游移。
谁是你导师?你拜师了吗?送礼了吗?
乱喊什么!
沃普嘴角噙着温和的笑容,“不必那么拘谨,你找我有什么事?”
赫拉孔:“我只是恰好路过这里,来拜会您。”
王宫西塔地处偏僻,不在必经之路上,平日里鲜少有人踏足。
沃普选择这座塔楼也是图清净。
赫拉孔说是自己恰好路过,连他自己都不信。
卡莉芬妮:“兄长。导师不喜欢别人拐弯抹角,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赫拉孔犹犹豫豫的开口:“我有一个朋友。”
卡莉芬妮和佩图拉博都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弟弟妹妹的表情让赫拉孔红了脸,但话已至此,再藏着掖着就没意义了。
赫拉孔下定决心般抬起头,“我那位朋友是位贵族,再有不久就是他的命名日,他…他想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
佩图拉博恍然大悟,赫拉孔是王子,无需因生理与安全而担忧,也不缺爱与归属,他所追求的是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当佩图拉博不再抗拒他人的爱时,他也已经处于这个阶段。
但他和赫拉孔也不太一样,突破了爱与归属的障碍,他要比赫拉孔更超前。
沃普沉吟片刻,“如果是佩图拉博,我会告诉他,不必向任何人证明,只需做真实的自己。但如果是你,”
赫拉孔小声狡辩了一下,“不…不是我,是我的一个朋友。”
佩图拉博眉梢上扬,这是在夸他吧?这肯定是在夸他!
男孩别过脸,掩饰上扬的嘴角。
卡莉芬妮瞅着臭弟弟的侧脸,低声自语:“真好懂啊。”
坦诚的佩图拉博可比拧巴时可爱多了。
沃普也没有拆穿,顺着话茬继续,“但如果是你的朋友,我得先了解他,他有什么特长吗?”
赫拉孔:“没有。”
卡莉芬妮指尖绕着发梢,故意在王字上拖长了语调,“可他不是王…公贵族吗?”
赫拉孔表情苦涩,“除了身份尊贵,他一无是处。”
沃普:“没有人是一无是处的,他只是没找到适合他的领域。”
赫拉孔眼前一亮,他觉得沃普说的很对!
沃普:“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朋友的梦想是继承他父亲的王…爵位。”
赫拉孔深吸了一口气,好险,他刚刚险些说漏了嘴。
沃普:“那他估计没戏了。”
赫拉孔神情惊愕,慌忙问:“可、可我的朋友是长子啊!难道他会被自己的弟弟夺走王…爵位吗?”
沃普摇摇头,“和他的弟弟妹妹无关,和他的父亲有关,他的父亲多大?”
“三十二岁。”
“身体是否健康?”
“非常健康。”
“你觉得他能活多久?”
赫拉孔沉默了,他的父亲能活多久?
至少六十岁。
他也明白了沃普要说什么,等他的父亲六十岁时,他也已经43岁了。
在奥林匹亚,僭主大都是中年才有机会继位。
他的父亲运气不错,祖父死的比较早,所以他继位的也比较早。
等他四十三岁,他还有多少时间来治理洛克斯?
况且,他的父亲也未必只能活到六十岁,万一他比预期更长寿呢?
万一僭主货到七老八十,那他未必能熬得过他的父亲。
世间岂有六十年之太子?
沃普:“他至少还能活两百年。”
卡莉芬妮小声嘀咕:“两百年是不是也太夸张了?奥林匹亚最长寿的人也只有107岁。”
沃普:“奥林匹亚没有延寿技术,但帝国有。正常情况下,可以将凡人的寿命延长至两百年,如果凡人愿意用机械替换身体部件,配合先进的延寿手术可以延寿至五百岁。”
“如果凡人肯放弃肉体的自由,完全依靠药剂或机械维生,可以进一步延寿至一千岁。”
30K的凡人很难使用基因改造来延长寿命。
因为凡人的基因根本理都理不清,不变异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但如果可以正儿八经的进行基因改造,阿斯塔特的寿命至少在几千岁,禁军则可以永生。
凡人的基因延寿是靠恢复活力的药剂和干细胞衍生的基因修复治疗,这种手术只能让人的身体保持健康,但不能在寿命上突破人类基因的限制。
五百岁是分水岭,要么终生泡在药剂灌里,要么使用塞特什仪式,和无畏一样把自己封在铁棺材里。
即使是机械教大贤者,他的肉体也已经高度机械化,除了大脑几乎没有其他湿件。
星际战士被关在无畏里会生不如死,所以他们宁愿战死。
贵族也一样,他们宁愿去世,只有最贪恋权势的贵族才会使用这些禁忌仪式。
在黄金时代,人类的基因还没有那么驳杂时,基因手术或许可以轻易让人活几百年。
但即使这些基因手术的STC模板流传至今,用在30K的凡人身上也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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